改地名要用辯證的眼光看待
《人民日報》昨天一篇關注改地名現象的報道提到,更改地名,前後可能只是幾字之差,但落到日常生活中,牽涉面卻甚廣。
首先,改地名會帶來較大成本。只要改了地名,政府部門的印章、牌匾就都必須換,工商行政登記、地名標識、地圖標註等也要跟着改。而這有可能給當地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壓力。2005年,甘肅省天水市的兩個區更名,一共改掉3個字,直接花費在200萬元到300萬元之間,這對200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6000元的天水來説,不是個小數字。
其次,改地名會帶來許多“連鎖反應”。居民身份證與户口本、銀行開户信息等許多和個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東西都要更換,為民眾平添了很多麻煩。也有不少反對者認為“改地名會讓鄉愁無處安放”,因為一個長期形成的地名,其實就是那個地方的符號,是那個地方所有人情感所繫的標誌。地名一改,就好像故鄉搬了家,人們彷彿再也找不着回家的路了。
有人割捨不下鄉愁,有人割捨不下歷史文化。近期有報道稱,黃山市將改名為“徽州市”,或許正體現了文化的迴歸與認可。然而考慮到徽州地區更名為黃山市已近30年,再改回去是否真的有必要?如果改地名僅僅是為了文化傳承,這樣的理由是否不夠充分?我們是不是要否定“徽州地區更名為黃山市”的做法,發出“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的感嘆?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認為,此前黃山市地名的改動,對旅遊有很大促進作用,不能認為當時改錯了名字。筆者之見,文化傳承與經濟發展並不矛盾,不能因為改了地名,我們就要忽略文化傳承,發展經濟絕不能以犧牲傳統文化為代價。
更改某個歷史悠久的地名,不見得就會破壞傳統文化;更改為某個歷史悠久的地名,更不見得就會保護好傳統文化。優秀的文化得以傳承,優良的傳統得以延續,靠的是制定科學合理、切合實際的政策措施,靠的是不折不扣、雷打不動的遵守落實。不管怎麼説,改地名應該慎之又慎,只有辯證的看待、理性的分析,才是發展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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