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路怒”需開法治藥方
這幾天,“路怒司機撞車”視頻網上熱傳。視頻中,一輛掛廣東東莞車牌的小轎車在路口實線區域強行變道被一輛銀色小轎車追尾,東莞車車主趙某下車猛踹後車,仍不解氣,又駕車開出路口掉頭回來多次猛撞後車。雙方駕駛員事後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不打不相識,互不追究。8月4日,廣東中山市公安局發佈最新處理結果,趙某已被刑事拘留。(8月4日《南方日報》)
如果説之前的違規變道只是交通事故,那麼其逆行掉頭連續撞擊後車就涉嫌刑事犯罪。首先,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駕駛高速交通工具,強行掉頭,橫衝直撞,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次,又是用腳猛踹,又是駕車猛撞,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涉嫌尋釁滋事罪。此外,明知道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還連續撞車,甚至故意向當事人撞去,涉嫌故意傷害罪。值得一提的是,相關罪名都屬公訴案件,並不是説雙方調解好了就萬事大吉。即使雙方互不追究,對於“路怒哥”危害公共安全、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國家公訴機關也理應介入追訴。
隨着我國汽車數量增多,“路怒”現象近年日漸凸顯出來。一些司機駕車情緒容易失控,喜歡跟人鬥氣頂牛,一點堵車或刮擦就有動手衝動。對於路怒的產生原因,人們往往將其歸結為工作生活壓力、車主心理素質、個人性格特質等。事實上,路怒司機沾火就着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缺乏規則意識和法律意識,對公共秩序和他人權益缺乏敬畏。在一些人看來,剮蹭了別人的車輛,甚至動手打了對方,大不了賠錢修車治傷了事,並未認識到其行為很可能已觸犯了刑法,涉嫌犯罪。
法律是基本的行為準則和底線。對於路怒,除了倡導文明駕駛外,更重要的是強化法律的剛性,嚴懲違法行為。在國外,普遍採取重罰的方式整治“路怒”。美國已有15個州出台法律禁止攻擊型駕駛行為,比如加州就規定對於因為路怒造成人身攻擊的,法院可以吊銷駕照,還可以強制路怒司機進行憤怒管理課程學習。
“路怒”撞車被刑拘是堂生動的法治課。對於廣大司機來説,應深刻認識到路怒的嚴重後果,自覺養成文明駕駛的習慣。對於公檢法機關來説,應嚴格依法辦事,嚴懲危險的路怒行為。隨着醉駕入刑的深入人心,過去司空見慣的酒駕醉駕現象大大減少,喝酒不開車已成為共識。如今,化解路怒,同樣需要開出法治藥方,讓駕駛員心中多一分守法意識,少一分衝動任性。(張楓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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