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憤而砸ATM機”背後的思考
作者:赵霞
父母雙亡,婚姻失敗,來到咸陽又一直找不到工作,甘肅女子李某開始抱怨“上天不公”,一氣之下,她砸壞了咸陽多家銀行的22台ATM機,造成直接損失50餘萬元。(華商報,8月9日)
一名三十多歲的女子,面對父母雙亡、婚姻失敗、無家可歸、工作無望等多重打擊,心中難免產生諸多消極情緒。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這些消極情緒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宣泄,不僅會影響身心健康,還有可能為社會帶來一定的危害。甘肅這名女子就是將心中不滿、怨恨等消極情緒發泄到ATM機上,或許在她看來只有這樣才能得到一點心理上的“安慰”。
誠然,人不可能永遠處於良好的情緒當中,生活和工作中總會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挫折、煩惱,從而產生消極的情緒。如果這些消極情緒超出了自己能夠控制的範圍,就必須釋放出來,否則影響的不僅是自己,還有可能是他人、社會。但是選擇發泄、釋放消極情緒的方式要適當,不能想何時發泄就何時發泄,想怎樣發泄就怎樣發泄,更不能違背社會道德,觸犯國家法律。
甘肅女子李某採用“砸ATM機”的方式來發平衡“為何ATM機裏面有很多錢,而自己沒有一分錢”的心理。從表面上看,她自己的情緒是得到了宣泄,但是等待她的卻是法律的制裁。這在一定程度上不僅反映出當今社會中一些人不懂得如何合理控制和釋放自己的消極情緒,同時也暴露出人們的法治觀念淡薄。
與此同時,女子為了泄憤而“砸ATM機”的事件,也説明了當前我國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不完善。社會救助是為社會成員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目標是扶危濟貧,救助社會弱勢羣體。這不僅是人道主義思想的重要體現,同時也是社會保障的最後一道防護線和安全網,對維護社會的穩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長期以來,社會救助存在救助宣傳不到位、救助手段單一、基層救助力量薄弱、工作經費不足、救助過於被動等問題,從而導致救助效果不佳。所以如何才能提高社會救助的實效性,是擺在社會救助工作者面前的一項重要的課題。不僅要從救助政策、救助工作人員、救助經費等方面入手,還要主動開展救助調研活動,聽取基層人員對社會救助的意見和建議,從而增加救助的預見性、針對性和可行性。
目前,“砸ATM機”的當事人已經被警方刑拘,但該事件留給我們的啓示遠不止合理發泄情緒這樣簡單,還有對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公平制度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