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限期賣羊令”何其荒唐
原標題:“限期賣羊令”何其荒唐
其一,農民養羊與國有畜牧場養羊不一樣,走的是市場經濟路線,不宜一刀切。其二,朝令夕改最為可惡。其三,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
媒體一則題為《山西蒲縣下限期賣羊令,稱對造林綠化工程和富民工程構成威脅》的報道,令我們大開眼界。7月11日,山西臨汾市蒲縣黑龍關鎮農民陳齊(化名)決定“豁出去了”,要趕着羊逃出蒲縣。陳齊因腰傷嚴重不再外出打工,在村裏靠養奶羊過活。經過苦心經營,如今已達到150多隻羊的規模,但今年6月,村主任告訴他,鎮上要封山禁牧,10天內你必須把羊賣掉,否則就要罰款。
之所以説這件事荒唐,理由有三。
其一,農民養羊與國有畜牧場養羊不一樣,走的是市場經濟路線,不宜一刀切。你説不可以入山放牧,我可以在田邊、地頭、坡地放一放,再想辦法蓄積牧草,
適度圈養。總之,養羊不犯法,不按規矩入山放牧,破壞植被違規,這個咱避免。據悉,蒲縣還有一個可能被農民養羊威脅到的“兩個十萬畝(十萬畝核桃、十萬畝馬鈴薯)”富民工程,可見,搞一刀切式的行政干預,由來已久。這種按計劃養殖的做法,未免誤解了時代精神。
其二,朝令夕改最為可惡。蒲縣林業局副局長張強告訴記者,該縣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就已展開。而據養殖大户席全保回憶,2014年縣裏鼓勵農民發展養殖業時,有鼓勵政策,養羊户可在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席全保就依此政策,辦理了5萬元貸款,加上親戚朋友湊的錢,買回80多隻羊,成立了蒲縣建鑫種植養殖專業合作社。兩年光景,政策突變,經此挫折,情何以堪?
其三,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進價1000多元一隻,在鄉鎮幹部的督促下,被羊販子以均價不到300元的價格買走。一般情況下,百姓不會選擇春夏之交,膘上不來的時候賣掉羊。總要等到秋季,天氣轉涼,羊價有所上漲時,才會出手。就算預感到價格有可能不理想,也會心存念想,盼着收穫時節到來。可席全保那一批早在兩年前就已價值9萬多元的羊,在幾天之內,被兩萬多元賤賣。而蒲縣林業局副局長張強竟以風涼話應對記者:“就像過去挖煤的黑口子,投資3萬元買了發電機,供電局把你的電掐了,你説讓你再幹幾天,把3萬元再掙回來,可能嗎?不可能。”張副局長簡單地認為,養
羊户需承擔政策、經營、市場三方面的風險。經營的風險我自己承擔了,市場的風險我也看到了,萬萬沒有想到,這政策的風險如此慘烈。
今年3月以來,各地開始對黨政機關、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開展專項清理。其中對不作為問題的清理,着力解決的是如下一些現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羣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蒲縣林業局當以此為據,對具體工作進行對照和改進,避免“限期賣羊令”一類的政策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