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好處多
央行近日發佈的2016年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在關於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表述中,悄然刪除了“區域性金融風險”的説法,調整為“切實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要知道,在一季度的報告中,表述還是“維護金融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區域性金融風險”還是必須守住的底線。
這一調整,也立即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紛紛猜測央行這樣做的含義。筆者以為,不管央行出於怎樣的考慮,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至少能夠帶來四個方面的好處。
增強地方政府的防風險意識與責任,是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首要好處。按照目前地方政府、企業的債務狀況,特別是產能過剩、庫存積壓、槓桿偏高、債務主體的風險和責任意識不強等方面的問題,區域性金融風險是存在的,也是可能會發生的。但是,由於這些風險大多與地方政府的行為有關,與地方缺乏有效的金融風險防範機制和防範手段有關,與地方對金融風險的意識不強有關。因此,如果不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強化地方政府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就有可能擴大風險的影響,增加風險爆發的概率。
央行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的表述,是對地方政府的一種責任傳遞,把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的責任更多地交給地方政府,讓地方政府去想辦法、出主意、拿思路,而不是讓地方政府拿“區域性金融風險”説事,懸空應當承擔的責任。
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另一個好處,就是有利於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防風險,為了去產能,卻置金融債權於不顧,當然是不允許的,也是需要強烈禁止的。所以,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打消地方借“區域性金融風險”誇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尤其是去產能難度的念頭,是有好處的,也是主動的。
第三,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還有利於更好地預防系統性金融風險。對中國來説,一方面,由於貨幣嚴重超發,且投資沒有對貨幣形成有效的消化功能,已出現了“流動性陷阱”現象;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市場主體,又出現了資金鍊斷裂的風險,隨時可能出現企業間的連帶風險、擔保風險,並有可能形成區域性金融風險。
對央行來説,這些所謂的區域性金融風險,到底影響有多大,是不是所有的區域性金融風險都是災難性的,甚至會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顯然,是需要認真考量的。央行需要關注的,是那些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面。只要不觸碰到這條底線,其他可以把任務交給地方。
當然,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推動大金融監管體制的建立。必須看到,目前的金融監管體制,總體上存在着條條分離、塊塊分割、條塊分裂的現象。從條條來看,“一行三會”基本是封閉運行,彼此不相往來。譬如去年的股災,如果各家都能從大局出發,都能履行好自己的責任,就有可能不會發生。至少,不會如此嚴重。不然,怎麼會出現大量銀行資金流向股市的現象呢?從萬科股權之爭的情況來看,高槓杆的保險資金進入股市,也是監管不到位、條條監管分離的結果,也是區域性金融風險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可能也有利於大金融監管體制的建立,亦即“一行三會”以及與地方政府之間,不要完全割離、不要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監管責任、不要只掃門前雪,而要共同協調配合,一起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
總之,刪除“區域性金融風險”,是有一定含義的,就目前來看,也是有好處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去將作用充分發揮。(譚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