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北京城市人口發展良好機遇
實施積分落户管理的最大變化,是落户申請、審核、批准等一整套操作流程,能做到在陽光下規範操作。每個申請者都可以根據各項積分的具體標準和分值,把自己“擺”進去,避免此前不鮮見的託關係、找路子、走後門等產生的高昂成本付出。
《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户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昨天正式發佈。實施這兩個辦法,是北京市貫徹國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舉措,是用法制手段調控北京城市人口的必由之路。
“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間,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特大城市都面臨着產業升級、經濟結構調整、城市功能優化的任務。控制城市人口總量,調整人口結構,提升人口層次,是確保特大城市發展目標順利實現的前置環節。有鑑於此,上海、廣州、深圳均已公佈並施行了相應的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由於城市現有的產業現狀與特質、經濟結構類型、城市功能形態各有特點,三大城市的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也各有個性和特色。
黨的十八大提出推進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的現代化、法制化和科學化,以深入推進户籍改革為抓手,科學合理地管理城市人口,是推進社會管理“三化”的題中之義。特大城市的人口結構是否科學合理,一頭連着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另一頭則連着城市户籍居民和外來常住人口的賦權保障,不但關乎千家萬户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所有居民對城市的歸屬感受。
《居住證暫行條例》今年元旦起正式施行,北京市昨天公佈對應的實施辦法,是結合首都特點,對《暫行條例》的必要細化。由於居住證制度在國內地級以上城市已探索試行多年,外來常住人口對這項制度的實施已普遍認同,相較之下,外來常住人口對積分落户政策的關注度會高於前者。
應該説,積分落户政策是居住證制度賦權保障功能的必然衍生。上海等大城市實施積分落户管理後的最大變化,是落户申請、審核、批准等一整套操作流程,能做到在陽光下規範操作。社會輿論尤其是申請落户者對它的普遍評價是,有了管理辦法,每個申請者都可以根據各項積分的具體標準和分值,把自己“擺”進去,避免此前不鮮見的託關係、找路子、走後門等產生的高昂成本付出。如此一來,落户者心安理得、坦蕩平和,無論是暫時不能落户者,還是對落户不抱什麼希望者,很多人都能對這項政策予以理解和支持。
此輪特大城市和省會城市的人口結構調整,可追溯至2010年前後,其直接動因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必須進行的產業升級。不知不覺中,產業升級拉動城市人口結構調整的功效,在四個特大城市相繼發佈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之前,已有所體現。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北京、廣州、深圳的外來常住人口雖仍然呈增長態勢,但與2000年至2009年的平均增長幅度對比,外來常住人口年平均增幅亦呈連年下降態勢。
隨着特大城市淘汰落後產能和去過剩產能力度不斷加大,隨着特大城市產業特色朝着“輕”、“商”、“軟”、“高”、“新”等方向發展,可以預計,北京外來常住人口也將出現由增到減的歷史性拐點。這樣的變化趨勢,對北京執行《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是比較有利的,客觀上為北京城市人口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北京頒行《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並非要一味藉助行政手段調控、減少外來常住人口。隨着北京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執行《實施辦法》和《管理辦法》將具操作彈性,將來一段時間後,若外來常住人口變化趨勢與北京城市人口總量控制目標不盡相符,具有“試行”性質的《管理辦法》還可以做靈活變動,當需要重點引進和留住某一類或幾類外來常住人口時,經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積分標準、積分項目和積分分值還可以作出相應調整,以更好服務於北京城市功能優化的大局,使北京城市人口結構更加合理,人口發展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