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大家手筆:修志是“守土者之責”
作者:严昌洪
2015年8月,國務院頒佈了《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要求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修史修志,把歷史智慧告訴人們。去年底召開的全國地方誌系統先進模範座談會,再一次引起人們對編修地方誌的關注。編修地方誌是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但今天編修地方誌有什麼現實意義呢?對此需要深入思考、合理解答。
我國曆史上尤其是明清時期的地方官員非常重視編修地方誌。明代山西巡撫楊宗氣有句名言:“治天下者以史為鑑,治郡國者以志為鑑。”翻閲明清時期的地方誌,地方官員經常會談及“守土者之責”,認為“徵文考獻,守土者之責”。正因為地方官員將修志作為“守土者之責”,並認真其事,明清時期才留下了一大批體例嚴謹、資料翔實的通志、府志、縣誌供我們今天參考。明清時期地方官員把編修地方誌提到“守土者之責”的高度,原因頗多,而認識到地方誌在存史、育人、資政等方面的重要功能是一個重要原因。明人戴金曾概括地方誌的四大功能:徵治、樹風、明賢、紀異。這四個方面,對當前我們認識編修地方誌的意義仍然有啓發。
徵治,可視為地方誌的資政功能。明清時期地方官員清楚地認識到“史以鑑古今,志以資治理”的道理。地方誌對守土之吏的作用有:新上任官員通過地方誌可以察知本地風土人情、參考前代文物典章、借鑑前人治理經驗,然後便能有針對性地施政。對一些地方官員來説,在施政中用好地方誌,就會“如以右手搔左臂”,得心應手;若不利用地方誌的翔實記載來施政,就很難不“操刀傷手”。本任官員新修地方誌,則可總結本人的施政經驗,為後世留下鏡鑑。他們認識到治理得失、社會變遷“若不編集一書,俾後之守土者有所考核,亦缺典也”。
樹風,可視為地方誌的教化功能。明清時期地方官員認為,地方誌可以“志已往以鑑來茲,將以觀民風,定民志,存乾坤之正氣,通宇宙之大觀,扶世翼教,與國史相為表裏”。當然,他們編修地方誌大多帶有“維持名教”的目的,希望後之閲讀者“油然而生忠孝節義之思”。他們所説的這種教化功能既是對民講的,“使閲是編者感王化之隆,作忠作孝,尊禮讓,重廉恥,而士益善,而民益良”;也是對官員講的,“官於斯者,知名宦之慈惠循良,思有以繼其芳躅”。
明賢,可視為地方誌的宣傳功能。每個地方都有名人,通過地方誌可以記錄地方先賢、歷史名人的嘉言懿行,使其得到傳揚,進而弘揚本地歷史文化。明清時期地方官員對此也有充分認識。對於本地名人,不能聽任其姓名長期湮沒無聞,遂選取磊落瑰奇之士,在地方誌中以鄉賢、忠義、孝友、懿行、文苑、儒林等類目記敍其事蹟,“俾後之覽者流連感慨,景仰不置”。他們也認識到地方誌可以全面宣傳本地歷史文化。如果沒有方誌,則“百里之地若蒙若昧,江淮名勝幾同草莽矣”。
紀異,可以視為地方誌的存史功能。紀異就是記錄與其他史籍、文獻不一樣的史實。明清時期地方官員認識到,古今因革之宜、人才升降之故,經史所未詳,而志備之,一一可考而知也。這是因為編修地方誌擁有地近易核、時近跡真的優長,能夠更精細、更具體、更確切地反映史實,可以續史之無、詳史之略、參史之錯。由於地方誌有此作用,因而能成為正史的有益補充。
徵治、樹風、明賢、紀異,這四個方面的具體內涵和作用方式雖然今天已經有了很大變化,但仍然可用於概括我們編修地方誌的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個地方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需要通過編修地方誌來記錄黨帶領人民走過的光輝歷程、取得的豐功偉績,發揮其在存史、育人、資政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為華中師範大學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15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