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容不得半點花招
最近,一則《交錢就能刪除不良信用記錄?這麼做的人都被坑得很慘》的新聞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為了能順利貸款,一些人盲目求助於網絡上聲稱只要花錢就可以幫助消除不良記錄的個人或機構。銀行系統內部人士表示,就算是銀行內部工作人員的信用報告上有不良記錄,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更別提去幫別人刪除信用污點了。(8月13日《重慶晨報》)
隨着個人徵信制度建立完善,有不良記錄的後果正逐漸顯現:不能辦理車貸、房貸等金融業務,不能進行高消費等。正因如此,一些人打起了歪主意,想要“交錢刪除不良信用記錄”。殊不知,這麼做不但不能“花錢消災”,反而最後極有可能是“花錢招災”。
一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謂“交錢刪除不良信用記錄”行為本身涉嫌違法。二來,即便有一些不法分子宣稱他們可以通過央行內部工作人員刪除不良記錄,也只存在理論上的可能性。畢竟,這在法律上是重罪,而且央行的安全系統也不是浪得虛名的。想要修改信用記錄,不僅有極其完備的程序,而且每一步操作都會被自動記錄下來。沒人會為幾千、幾萬塊錢冒這麼高的風險。所以,這筆生意註定是騙錢的。
奉勸大家,與其錢被騙走,不如好好提高自己的信用意識,重新樹立自己的信用形象。如果因為個人信息被盜用、冒用等情況而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申請銀行調查等手段予以消除;即便真是因為自己的原因產生不良信用記錄,那麼在積極承擔後果的同時,如果在五年之內沒有新的不良記錄產生,原來的記錄就會自動取消。至於其他花招,還是莫信為好,別舊賬未還,又添新賬。(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