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基金新規公開徵求意見 六大制度安排強化風險防範
8月12日,證監會就修訂《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為規範保本基金髮展,2010年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0〕30號,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保本基金的投資策略、擔保機構資質和擔保方式等問題。
保本新規徵求意見,進一步完善保本基金的有關制度安排,若新規實施,對保本基金影響體現在哪方面?
六項制度安排防範風險
目前,正在運作的保本基金共有151只,資產淨值約3300億元。總體來看,保本基金運作較為平穩,未出現到期不能保本的情況,在豐富基金產品類型、滿足投資者多元化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在保本基金髮展的同時,監管部門注意到目前已發行保本基金產品均採用了連帶責任擔保方式,且多數規定了擔保方擁有無條件追索權條款。這樣的保本保障安排,將由基金公司承擔最終的可能風險損失,這與基金公司的資本金制度不相匹配,可能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並可能危及基金公司體系,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為加強監管,防範有關風險,保護持有人合法權益,證監會對《指導意見》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完善保本基金的有關制度安排:一是適度控制保本基金規模,降低行業風險。明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合同約定的保本金額乘以相應風險係數後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淨資產的5倍(其中保險資管公司為1倍)。同時規定證券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保本金額乘以相應風險係數後的總金額的20%計算特定風險資本準備。二是完善保本基金管理人的相關審慎監管要求,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的投資管理經驗進行了規定。三是完善相關風險控制指標,從嚴要求穩健資產的投資範圍、剩餘期限以及風險資產的放大倍數,進一步降低保本基金投資運作風險。四是新增風險監控的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每日監控保本基金的淨值變動情況,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及時化解風險。五是完善擔保相關監管要求,適度降低擔保機構對外擔保資產總規模,同時要求基金管理人審慎選擇擔保機構,並在定期報告中對擔保機構情況進行披露。六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資產管理業務不得募集保本產品。
此外,為做好新舊規則銜接,《指導意見》明確對保本基金依照“新老劃斷”原則進行過渡安排,相關存續保本基金在保本週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規定的資產、不得增加穩健資產投資組合剩餘期限、不得增加風險資產放大倍數等;相關存續保本基金到期後需要轉入下一保本週期的,應當符合修訂後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
41只保本基金上報待批
若不考慮保本新規,則從向證監會遞交保本基金募集申請的公示表中發現,41只保本基金上報且待批,1只已獲批但尚未發行。
《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根據證監會公示資料及資訊數據整理顯示,在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請行政許可受理及深刻情況公示表中,共有57只保本基金,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經通過審核的16只保本基金中,有15只已成立,剩餘尚未成立的那隻保本基金為匯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證監會於今年1月18日接收申請材料,2月6日決定受理,4月18日審核通過。值得注意的是,公示表中,還有41只保本基金遞交申請材料,且證監會均決定受理。若上述41只保本基金審核通過,則加上已通過審核的匯添富保鑫基金,投資者還將有42只保本基金可以選擇。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基金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已向證監會遞交了保本基金的募集申請,而預計將在年底發行。
根據公示表顯示,5月份,證監會僅接收1只保本基金的申請材料,該基金為新華基金旗下的新華鑫享保本三號混合基金,5月11日證監會已決定受理。4月份,年內上報保本基金數量最多的月份,共有18只保本基金遞交了募集申請材料。3月份,有8只保本基金遞交募集申請材料。1月份和2月份均有12只保本基金遞交募集申請材料。
從基金公司的角度看,截至8月7日,在公示表的58只保本基金中,旗下有4只保本基金的為匯添富基金和招商基金,其中,招商基金2只已成立,匯添富基金旗下1只保本基金成立。安信基金、新華基金、鵬華基金、融通基金、南方基金等具有3只保本基金。
僅3家大型公司或還有額度
若按照新規要求統計,則在大型基金公司中,目前也僅有3家還有保本基金的額度。
《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根據資訊數據整理顯示,目前已成立的151只保本基金來自48家基金公司。而根據保本基金徵求意見中的各家基金公司保有和擬發保本基金合計規模不得超過公司淨資本的5倍,匯添富基金固定收益投資副總監曾剛曾表示,按照這個口徑,讓小基金公司發保本基金的希望非常渺茫,大型基金公司中,目前也僅有3家還有額度。曾剛表示,由此判斷很多公司未來兩年都不太可能新增保本基金。
上述《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根據證監會公示資料顯示,41只保本基金遞交申請材料,且證監會均決定受理。若上述41只保本基金審核通過,則加上已通過審核的匯添富保鑫基金,投資者還將有42只保本基金可以選擇。而考慮到保本新規徵求意見稿中的對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的要求等原則,部分基金公司或將不符合發行保本基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