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面對王寶強婚變 圍觀可以圍毆不行
作者:朱达志
原標題:面對王寶強婚變 圍觀可以圍毆不行
如果將引起他人不快算作是一種失禮,那在輿論場上肆無忌憚地臧否人物,恐怕比王寶強的“失禮”嚴重得多。
王寶強發現自己的妻子馬蓉女士出軌,公開聲明離婚。那份聲明措辭嚴厲,一方面表白自己忠誠、正派、寬容,另一方面指責對方惡意背叛婚姻、破壞家庭。聲明於8月14日(星期日)凌晨發出,瞬間引爆社交網絡,許多文章網帖連夜刷屏朋友圈。
那些文章既有怒斥馬蓉的,也有唾罵王寶強的,幸災樂禍或心有慼慼者也不少。對別人的是非曲直對錯好壞,一些人總能輕而易舉就搶佔到道德制高點,然後居高臨下傾瀉話語,而那些話語看上去又多半是“正確”的。
但是,在我們身處的這個現代社會,還有一些更正確的東西,需要我們去堅守和遵從。在這個“地球社會”裏,有一些基本的共識已然形成,譬如尊重個人選擇與隱私,以及個人選擇與隱私在公義、道德、權利和自由等等價值的排序中,處於什麼位置。
無疑,個人隱私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對普通人而言如此,對公眾人物來説同樣不能例外。不少人以為王寶強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就應該“讓渡”自己的隱私,無論是誰都可以對他及其家人説三道四、深挖細查、窮追猛打。這是一個嚴重的誤會。公眾人物的隱私同樣受法律保護,他們要讓渡的只是事關公共利益的那部分個人信息。王寶強跟馬蓉之間的過往尤其是孩子們的一切信息,都是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隱私,憑什麼要被你們隨便拿去消費?
至於王寶強的個人選擇——決定離婚、發表聲明、自我表白並指責對方、聲明發布時機和方式等,均屬於其個人自由及權利。
有些傲慢的“精英”看不起“鄉鄙野夫”,認為王寶強的復仇方式野蠻粗暴。其實,王寶強的精明及對中國式輿論生成與傳播方式的熟稔,恐怕並不在大多數批評者之下。他先下手為強,佔領道德高地,為事件總體定調,未必不是為了將輿論可能給他造成的傷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他一點也不傻,反倒是一些評論者太自以為是。更重要的是,就算王寶強粗鄙,那也是他的自由和權利。
美國女學者魯思·本尼迪克特(《菊與刀》作者)將日本的“恥感文化”理解為:無論如何不能做失禮之事。給周遭帶去不必要的關注和不安,是很大的失禮——這方面,王寶強或許失禮了,雖然他有自己的苦衷。如果將引起他人不快算作是一種失禮,那在輿論場上肆無忌憚地臧否人物,恐怕比王寶強的“失禮”嚴重得多。
其實,中國古代文化就尤其重視“禮”,譬如孔夫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人與人關係中最基本的“禮”。如果你是王寶強,你肯定不想讓別人如你們指責他那樣去指責你,這是最基本的做人準則。那麼,面對王寶強婚變,我們還是優雅一點吧。圍觀可以,圍毆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