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外資股東萌生退意 近半減持與轉讓
信託業又見外資股東減持,這次是興業信託:近日,其外資股東澳大利亞國民銀行將所持股份減持一半。
記者注意到,儘管去年6月銀監會解除了外資股東入股信託公司20%的紅線限制,但2015年以來,已經入股信託公司的11家外資股東,對是否繼續持有信託公司股權態度出現了分化。其中,6家信託外資股東持股比例保持不變,剩下的5家外資股東,卻選擇在增資過程中降低持股比例,甚至全部轉讓。
有業內人士認為,近年來,信託公司生存環境越發艱難,信託產品風險暴露,盈利能力逐步減弱,且面臨持續增資的壓力,外資股東減持信託公司股份,反映的正是資本逐利的本質。“外資股東分享紅利下降,卻面臨持續出資的壓力,難免心灰意冷。”
外資股東減持忙
日前,福建銀監局批覆了興業信託股權變更的事項,興業信託外資股東澳大利亞國民銀行將所持有興業信託部分股權轉讓給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轉讓之後,澳大利亞國民銀行和福建省能源集團各持有興業信託8.42%股權,並列第二大股東。
記者調查發現,截至2014年底,有外資股東參股的信託公司尚有11家。2015年底,情況發生明顯變化,參股信託的外資公司減為9家。
據記者調查,外資股東所持信託公司股權降低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新一輪增資潮中,選擇放棄增資,股份遭遇稀釋;另一種則是主動減持,甚至全部清倉退出。
例如,北京信託和新華信託的外資股東在公司新一輪增資過程中,放棄了增資舉措,股份被稀釋。其中,當了9年北京信託第二大股東的外資股東威益投資有限公司,在新一輪公司增資中放棄增資,持股比例從19.99%降至15.3%,第二大股東地位被航天科技財務公司取代;新華信託外資股東巴克萊在去年7月公司新的增資行動中也選擇了放棄,持股比例從19.5%降低至5.57%,地位從第三大股東變為第六大股東。
去年底,華澳信託的外資股東麥格理資本和杭州工商信託的外資股東摩根士丹利態度更為堅決,悉數選擇清倉,徹底退出了信託公司。
信託紅利減少
此前,在嚴格的監管環境下,外資“打破頭”也想進來參股信託公司。而自去年以來,監管層對外資持股比例更為開放,卻出現了外資股東紛紛撤離的跡象。
格上理財研究員樊迪表示,由於之前政策對外資機構的限制,外資機構主要扮演財務投資者的角色,並未真正參與信託公司治理,在經營決策中沒有發揮出較大的作用。“近年來,信託公司生存環境越發艱難,盈利能力逐步減弱,外資機構減持股份反映出資本逐利的本質。”
公開資料顯示,外資公司入股國內信託公司的持股比例已大幅放鬆。
此前,外資股東參股信託公司持股比例主要參照2007年由銀監會發布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單個境外機構向信託公司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且其本身及關聯方投資入股的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
因此,上述11家外資參股信託公司中,外資股東參股比例絕大多數為19.99%,均未突破監管的紅線。
而2015年6月銀監會新發布的《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的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這意味着,銀監會對於外資公司持有國內信託公司比例的上限被取消,外資公司可以取得信託公司更多的股權。
一位西部信託公司研究員也表示,信託業告別高增長,信託產品隱藏的風險也逐漸暴露,到了新的轉型門檻期;而在監管趨嚴之下,信託公司面臨持續增資壓力。因此,外資股東分享紅利下降,卻面臨持續出資的壓力,難免心灰意冷。
不過,樊迪表示,外資股東撤出對信託公司影響不大。一方面,從背景方面看,儘管信託公司風采不如當年,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牌照優勢,許多民營集團和國企仍然期望收購信託公司,即便外資股東退出,也有實力雄厚的母公司依靠;另一方面,外資股東由於參與度較低,其退出對信託公司經營方面不會產生較大的影響。(記者/胡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