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考公務員63次與“圍城心理”
作者:蒋萌
8年考公務員63次與“圍城心理”
背景:8年花費八九萬元考公務員63次,在以筆試第一成績入圍浙北某市法檢部門崗位面試後,撕碎了第二天湖北省直事業單位公務員考試的准考證。出生在豫南某國家級貧困縣今年29歲的孫海巖,把他的經歷分享到了公務員考試論壇。“從小我就喜歡公務員,公務員是我的信仰,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信仰還是要有的!”他這樣解釋自己的行為。
*南方都市報發表舒聖祥的觀點:*恕我直言,讀到這個新聞,我的第一感受是,這個年輕人病了,簡直就是現代版的范進中舉。除了考上公務員“當官”,他似乎完全看不到別的出路。畢業八年,已經娶妻生子,工作時間不到兩年,連自己都養活不了,一直像個無頭蒼蠅在全國四處考公務員,也沒什麼選擇的理性,只要讓報名就去報名,路費報名費花了八九萬,還要家裏拿錢,有這麼幹的嗎?年紀輕輕的小夥子,幹什麼不能養活自己?送快遞送餐,哪怕去搬磚,怎麼就理直氣壯地以全國巡考公務員作為“唯一職業”?他坐了那麼多次火車,去了那麼多地方考試,人生經歷還是很豐富的;關鍵是,這種豐富在個人認知上沒有任何體現,他學到的除了公務員考試“寶典”,還有什麼?折騰是要豐富自己的工作經驗,要提升自己的個人認知,這畢竟不是范進的時代,踏踏實實做點事遠勝於虛擲青春的光陰。
*小蔣隨想:*公務員職業有點像“圍城”。雖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在經濟形勢趨緊、嚮往穩定的心態下,不少外面的人仍想“進去”;而在全面從嚴治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背景下,一些裏面的人則聲稱“責任與壓力越來越大,官越來越不好當”,個別人甚至選擇“出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使社會對公務員職業的認知迴歸正常,公務員不再具有某些“光環”。基於此,有人花8年時間考公務員63次,不免令一些圍觀者詫異。或許在孫海巖看來,這是一種堅韌與毅力,是為自己的理想(他稱之為信仰)不懈努力。但在一些旁人看來,這是否有些偏執?就算“八年考戰”最終勝利,如願當上公務員的孫海巖會不會發現“實際中的公務員與想象中的不太一樣”,甚至產生失落感?或許,旁人的微詞只是“鹹吃蘿蔔淡操心”。每個人都有權朝着自己的理想和目標奮鬥,並且承擔其中的喜怒哀樂。
反感“這是為你好”,如何為己好?
背景:近期,三亞交警對電動車行駛機動車道、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持續整治,並採取了新的辦法——便衣蹲點採用執法記錄儀對交通違法行為人進行曝光,並前往闖紅燈行為人家中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三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整治力度,做到闖紅燈,追到家、追到單位,進行曝光教育處罰,讓交通違法者明白,闖紅燈是不文明的、是危險的。
*京華時報發表王石川的觀點:*應該承認,電動車橫衝直撞,拿交通法規不當回事,由此發生的事故不勝枚舉。交警加大治理力度,稱得上眾望所歸。但是,法治時代,只要結果不要程序的思維該摒棄了,初衷良好便可任性為之,註定備受詬病。“一人闖紅燈,全家學交規”在輿論場中就遭受了強烈質疑,有網友稱“又搞連坐,拜託有點法治精神!”法治社會的一大常識就是,對公民來説,法無禁止即可為;對公權力來説,法無授權即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不難發現,該法並沒有讓交警告知其家人,更沒有讓其家人跟着受罰。從這個角度説,“一人闖紅燈,全家學交規”並不可取。當然,治理交通違法亂象殊為不易,也不可能有萬全之策,交警的無奈與焦慮讓人感同身受。每個公民都要從自己做起,珍愛生命,敬畏交通法規,才最要緊。
*小蔣隨想:*在沒有付出生命代價之前,不少人覺得“小違章不算啥”。甚至還有人將闖紅燈上升至“哲理”高度——如果每個紅燈都要等一兩分鐘,人生要等掉多少分鐘?這種“理念”卻不提,如果等不及一個紅燈並導致悲劇,當事人將喪失生命的全部。這筆賬怎麼才划算,精神正常的人都會算。問題是,一些人存在僥倖心理,自以為哪有那麼倒黴,偏偏輪到自己?還有人覺得,我有急事,不得已……目前,對於行人與非機動車違章,處罰與警示力度比較弱,是不爭的事實。批評教育也好,罰點小錢也罷,並沒有改變包括“湊夠一波人就走”等中國式違章。這之中,管理乏術折射出管理者能力不足,同時,許多人自律意識差也顯而易見。在不少人反感“這是為你好”等説教以及“非常”管理手段時,最好也反思一下怎麼做才是對自己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