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説“痛經假”是個“雞肋假”
作者:司马童
據報道,寧夏將出台《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突出對女職工予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勞動保護,其中還專門明確了“痛經假”,這一消息使得“痛經假”話題再次引起關注。梳理發現,目前至少有10餘省份在本地區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提出女職工在一定條件下可休“痛經假”,最長可休二至三天。(8月18日中國新聞網)
説到痛經,不少女性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對此戳中淚點的“痛經假”,有些過來人已在網上慨嘆道:“生孩子只是一時痛,而這可是每月都要痛一回啊!”然而,近些年來,每每議及這個話題,人們似乎都是憂慮多於興奮,或者乾脆稱其是一個紙面上很美麗的“雞肋假”。如何看待“痛經假”,我以為同樣不妨借用一句老話,“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應該説,考慮女性生理差別的“痛經假”並非新提法。原來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就明確規定,“女職工在月經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月經期間禁忌從事的高處、低温和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以及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2009年10月,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對實施超過20年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進行修訂時,有專家就建議增加“痛經假”的措施:女職工因為痛經無法正常工作,有醫生證明的,休1到2天病假,工資應該保留。
“痛經假”該不該有?網上的一項問卷結果表明,無論男性和女性,大多都持贊成的態度。但顯然,現實中好多人又並不看好它能真正落到實處。分析其原因,大抵有這麼幾種:或是覺得痛經是隱私,不好意思因請假而弄得人人皆知;或是緣於請“痛經假”都要開醫院證明,有這排隊候診的工夫與精力,還不如熬熬就過去了;再是很多企業和單位並不買賬痛經可請假,請了也要當作事假扣工資扣獎金。如此這般,“痛經假”也便成了聊勝於無的一塊“雞肋”福利。
越來越多的地方有了“痛經假”,但卻只停留於看上去很美。網友們還不無憂慮的提到,有了這個政策之後,老闆招聘時除了會問結婚生孩子了沒有,可能還會問痛不痛經了吧?換言之,這樣一來,在局部地區和一定範圍,對於女性的就業歧視,可能也更要雪上加霜了。我覺得,期待落實“痛經假”,而又認識到它的“征途漫漫”,這也未嘗不是好事。至少,在樂見其“前途很光明”的過程中,人們也不會過於急躁地總想着一蹴而就。
不少時候,“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但也應當保持這樣的一種信念,有了好的政策只是其一,努力推動它的貫徹與落實,則還需要通過多種途徑,不斷添薪加柴地去爭取。法律賦予的權利,既要據理力爭,也靠不懈宣傳。就“痛經假”而言,10餘省份的板上釘釘、明確實施,事實上就是一種“前途光明”的可喜昭示。那麼,假以時日,就未必不會有越來越多的地方順應潮流,主動而為地做出樣板和模範的行動。
別把“痛經假”當作“雞肋假”。時移世易,勞動者的權力保障必然會水漲船高、愈加給力;一個單位、一家企業若想獲得更好的形象、更大的成功,有沒有做到嚴格落實像“痛經假”這樣的員工福利,也可能會日益成為其出類拔萃的重要考量。所以,不要一味畏難或者潑冷水,相信明天一定會更好,這才是全社會面對“痛經假”的應有姿態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