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or惡魔?“舉國體制”全世界都在搞

在里約奧運上,日本乒乓球隊擊敗德國,在歷史上首次闖入決賽。日本媒體將其歸功於日本奧組委所推行的一項從小學起培養乒乓人才的計劃。有人更直接稱之為“舉國體制”的成功。
人的感情是微妙的:前兩屆奧運,中國軍團摘金奪銀如探囊取物,不少人為之欣喜,也有相當多的人吐槽“拿牌拿到手軟”,認為“用舉國體制拼獎牌得不償失”、“違背奧林匹克原則”、“羣眾體育普及才是真正的體育水平提高”。然而,本屆奧運中國代表團獎牌榜似乎“不太給力”,一些人如釋重負,稱“這才是大國誠實的表現”,但同樣有許多人不以為然,認為“不惟獎牌論不意味着不去爭取更多獎牌”。
看起來,不論持何種觀點者都往往拿“舉國體制”説事,或抨擊這種體制的積弊,認為“寧可不要獎牌也要徹底否定”,或認定“舉國體制是中國體育優勢所在,適合中國國情”、“不應自我否定自己的長處”。
所謂“舉國體制”,在體育層面上起始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形成的所謂“軍國民思想”,即將國際競技比賽視作“不流血的戰場”,將金牌、獎牌之爭當作“不流血的戰爭”,這種思想在兩次大戰期間被一些後起的強國所尊奉,借奧林匹克競技的優異成績炫耀自己的強大,以及所堅持、推廣的制度、理念的優越性,震懾潛在的對手。二戰後形成東西陣營對壘的格局,兩大陣營同時將奧林匹克運動當作“和平競賽”的“沒有硝煙的戰場”,將奧運金牌榜之爭視作“社會制度優越性之爭”,並且為在金牌、獎牌之爭中佔得上風不惜一切代價,其中又以在“和平競賽”中處於下風的蘇聯東歐集團更甚,“舉國體制”就是在這種氛圍下被“叫響”的。
這種蘇聯、東歐式“舉國體制”最大的優點,是既可以依靠“金字塔”形成人數上的絕對優勢,又可以集中舉國資源培養“塔尖”的精英,形成質量上的領先一步,特別適合商業化程度不高、但在奧運和其它重大賽事中獎牌數眾多的項目,在這方面蘇聯人率先將“舉國體制”發揮到極致,鍛造出多個項目的“金牌工廠”,而當時的東德更為了在金牌榜、獎牌榜上壓倒西德而絞盡腦汁,不僅在重點競技項目上不惜玩“田忌賽馬”的把戲,放棄投資大、見效慢、獎牌數少的大球類、集體類項目,重點攻投資少、獎牌數多的個人項目和冷門項目,甚至不惜玩“集體嗑藥”的極端手段。
説到底,“舉國體制”的奧秘,就是通過政府的強大財力、執行力,在國際體育競技、尤其奧運平台上形成“不對稱優勢”——在田徑、游泳等非職業性競技項目上,用專業選手“碾壓”業餘選手;在足球、籃球、網球、拳擊等職業化程度很高的競技項目上,則儘量不在職業化平台上多作糾纏,而集中力量在奧運這個特殊“氣場”繼續“專業打業餘”,從而確保金牌、獎牌和成績的最大化,體現自己“制度的優越”和“國力的強大”。
但這種蘇聯、東歐式“舉國體制”最大的弊端恰在於其最大優勢之所在,即“集中力量辦大事”,因為這意味着競技體育和羣眾體育“兩層皮”,且隨着時間推移和自身實力的有限,寶貴的投入和資源越來越多向前者傾斜,而羣眾體育土壤的日漸貧瘠又難以支撐搖搖欲墜的“金字塔”,促使國家不得不進一步收縮戰線、突出優勢,將資源變本加厲集中於“金字塔”、尤其塔尖之上,從而形成惡性循環。而那些實行非舉國體制的體育強國,則通過羣眾體育、體育科技的發達,以及國力、綜合實力和衞生健康水平等的提高,循序漸進地夯實體育土壤的厚度。1988年漢城奧運,職業足球運動員開始踏入賽場,4年後的巴塞羅那,“夢之隊”橫空出世,職業化程度高的奧運項目,“舉國體制”已無法“專業打業餘”。而隨着冷戰的結束,蘇聯、東歐各國層層選拔的“金字塔”體制相繼崩潰,雖然許多國家仍不同程度保留着“塔尖”,但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殘缺的“舉國體制”雖不能説毫無作用,卻也早已威力大減。
但蘇聯、東歐式“舉國體制”並非這種體制的唯一樣式。
*一些處於社會發展進程某些節點的國家,在歷史上或現實中往往希望借奧運金牌、獎牌榜上的出色表現振奮民心,推動國家的復興或發展,這就不可避免地要建立一種特殊的“舉國體制”,*即由國家設立某個機制,資助那些難以職業化、商業化,卻又有衝擊金牌、獎牌潛力的項目和運動員。如1964年的日本,就曾藉助主辦奧運的契機,以及日本代表隊在獎牌榜上的出色表現(16金、5銀、8銅,29枚獎牌,列金牌總數第3,獎牌總數第4),向日本全國及全世界宣告戰後日本已成功擺脱了“戰敗綜合症”,步入經濟、社會發展快車道。1988年,韓國也曾用同樣的手段,借漢城奧運的獎牌榜(12金、10銀、11銅,33枚獎牌,列金牌總數第4、獎牌總數第5)吹響了“漢江奇蹟”的衝鋒號……甚至老牌的英國,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僅收穫恥辱的1金後,也痛定思痛,一方面力爭2012年奧運主辦權(有統計稱,自1988至2000年共5屆奧運,東道主都佔盡便宜,以至於它們在參加下一屆奧運時,金牌總數平均比“主場”低了32.8%;而高盛對1972-2008年夏奧會東道主金牌榜所作統計更表明,這些國家當東道主時贏得的獎牌數,比不當東道主時多出54%),另一方面藉助1997年成立的專門團隊“英國體育”,發放“倫敦奧運週期資助”3.12億英鎊,用該團隊CEO利茲·尼克爾的説法,就是英國“不僅僅要參與,關鍵是要贏”。
*即便看上去最“超脱”的美國和加拿大,也並非完全仰賴羣眾體育和商業體育。*畢竟,商業體育只適合一部分項目和一小部分非職業項目的精英,而羣眾體育則可以夯實“塔基”,卻難以形成“塔尖”。
美國在本屆里約奧運會上大放異彩的體操項目,就是自1984年之後通過政府有意識、有目的的長期資助和政策扶植,才有了今天的輝煌;田徑、游泳等商業化程度不高的大項,也不同程度採用“民間資助+政府補貼”的形式,維持一個相對龐大的“金字塔中段”,以起到承上啓下的作用。
相對而言,加拿大在非商業化項目上更“超脱”一些,也因此幾度在奧運獎牌榜上遭遇窘境,華裔擊劍名宿欒菊傑為復出曾不得不自費參加資格賽,冬奧雪橇項目、曾拿過世界冠軍的華裔花滑名將陳偉強,則都曾為籌集參賽費用“趕場子”、“跑堂會”。但自2010年温哥華冬奧會以來,加拿大也借鑑美國模式,對非職業競技項目實行不同程度的政府補貼。
筆者9歲的長子這兩天剛收到通知,被選入最基層的花樣滑冰俱樂部集訓,這個俱樂部是民間組織,但得到政府資助,可以用較低廉的收費吸引有潛力的小選手,並參加各種比賽,剛入選的孩子是“青銅級選手”,為期3年,只有成績和潛力突出的才能依次升級為“白銀級”、“黃金級”選手,獲得更長、更豐厚的政府資助——最頂級自然是國家隊了。
一些新興國家甚至窮國、小國,則採用另一種“舉國體制”的模式,“有所為有所不為”,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最有希望取得好成績的特長項目上,因為不這樣做非但拿不到好的競技成績,自己的好苗子也會被富國挖走。
總而言之,“舉國體制”有其正反兩面,且不能將“舉國體制”和蘇聯、東歐式“舉國體制”簡單劃等號——後者的正反兩面相對更突出、更趨於極端,在冷戰後的今天,仍然維持這套體制的國家即便不是銷聲匿跡,也至少“邊緣化”到極致了。
(陶短房,旅加學者,海外網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