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發微博強迫員工點贊,倒人胃口
山東一家企業的老總對發微博這個事迸發出極高的熱情,隔三岔五一碗心靈雞湯端到員工面前,眼巴巴地等着別人來跟評,不跟的員工罰一分扣50元。不過,現在他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微博無人搭理了,自打媒體曝光後,粉絲數暴增,評論暴漲,“點贊”聲此起彼伏,儼然新鮮出爐的網紅模樣。
老總文筆不錯,心靈雞湯也熬得很用心,可是《勞動法》顯然沒學好,個人的罰款是明令禁止的行為,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行政處罰法》第8條明文規定,罰款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只能由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管理機關或者法律授權行使行政權力的機構行使。而《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不是行政執法機關,無權對職工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
哪怕勞動法管不了這麼雞毛蒜皮的事,立這樣的規矩事先跟員工打過招呼沒有?每天在微博上數人頭,數不齊人頭還要開罰單,搞懲罰教育,興師動眾,你還有時間幹正事嗎?
老總回應説是為了文化建設,要讓人心齊,你罰這麼兇,人心能不齊嗎,可是這樣的齊到底有什麼意思呢?且不説雞湯是否人人愛喝,就這種喝法,再鮮美的雞湯也喝不出味來。那是給人民幣面子而不是給老闆面子。這種跟評的真誠度也值得打個問號,高壓之下老闆期待的目光之中,你也不可能指望聽到什麼由衷的真話。相反,投其所好,天花亂墜,忽悠得老闆雲裏霧裏,老闆是給哄開心了,底下人一邊打字一邊恥笑,一邊讚美一邊罵娘。
當然,老總可能覺得自己説的就是真理,員工只有細心體會認真領悟的份,那就該有文化上的自信,要相信自己一語能驚醒夢中人的能力,要有水滴石穿、苦口婆心、相信真理一定能戰勝邪惡的定力,而不是藏着匕首時刻準備着搞個突然襲擊。
企業文化沒搞好,老闆的作派反倒讓人倒足了胃。把員工當成自己的小跟班,想罰就罰想罵就罵,拿他幾個錢受他一身氣,籤勞動合同就跟簽了賣身契一樣。打着為公司好的名義,想體驗的卻是指點江山的氣勢。無非是把員工當成了魚肉,自己成了握刀的人。有這樣武斷任性蠻不講理的領導,還一天到晚想着員工率真、團結、克己奉公,這不是南轅北轍嗎,你當員工那麼好忽悠的?
一家企業的凝聚力需要一些規章制度的約束,但規章的目的不是讓員工夾着尾巴做人,而是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僱傭關係需要金錢維繫,但人和人之間是平等的,人格是沒有高低之分的。
老闆的權威該體現在作為上,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對員工的生活和未來負起責任來,這樣的企業,哪怕老闆沒要求,員工也一樣會一呼百應。心靈雞湯不是不能喝,可是拿這個當飯吃,遲早是要吃出毛病的。(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