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促銷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作者:赵欧仁
原標題:促銷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報載,一些街坊向當地記者投訴,廣州市上下九步行街出現“人妖”,部分帶着小孩的家長見狀還掩面而去。順着街坊們指引,記者在上下九步行街一批黃金店旁邊找到該店。只見該店兩名男店員站在商店兩邊,不斷晃動着身體。走近一看,這兩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店員上半身有點奇怪,裏面隱約可見戴着女性的文胸。
早已經過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營銷成為商家推銷產品、招攬顧客很重要的手段。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動一動腦筋、使出一些新穎的招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請千萬記住,無論是什麼樣的招數,最首要的原則,是不能違背公序良俗,否則,效果適得其反,不會有太多的消費者買賬。
不能否認,一些“劍走偏鋒”的促銷,確實在短時間內吸引了眼球,成為了話題,但是,這種靠負面效應引起的關注能夠維持多久、是否能夠轉化成購買慾望,都值得深究。
其實,這種庸俗促銷得不償失的情況早有先例,比如有的飯館搞人體盛宴、打色情攬客的擦邊球,除了個別食客醜態百出之外,對生意並沒有好的影響;有商場舉辦接吻大賽,結果,因為羣眾的舉報而導致城管的介入,結果,籌劃精心、準備充足的“大賽”立刻被叫停,得不償失;更有類似於脱光促銷、不分時間場合的泳裝美女攬客等等促銷行為,與社會的核心價值觀格格不入,也違背了國家關於商家活動必須遵守道德與法律的相關規定,到頭來,必然是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
趙歐仁(清華大學品牌營銷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