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生理假”加重就業性別歧視
“生理假”的設立,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在實際執行中很可能不僅達不到初衷,反而增加了女性的就業難度。正如上海有關部門擔憂的那樣,可能會造成用人單位降低僱傭女員工的意願。
近日全國多地出台文件給予女性員工“生理假”,而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日前答覆人大代表建議時明確表示,考慮到增設“生理假”缺乏上位法依據,以及會造成用人單位降低僱用女職工的意願,從而增加女性就業的難度,對於該代表建議“留作參考”,暫不考慮出台“生理假”。
據媒體報道,目前海南、重慶、浙江、江蘇、江西、山西、陝西、湖北、安徽等多地已經明確女性員工可以享受“生理假”。消息一經報道,引來不少爭議。支持者認為,考慮到女性特殊的情況,給予女性員工一定時間的“生理假”,無疑是關懷女性的暖心之舉,值得點贊。但在我看來,這一假期的設立,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在實際執行中很可能不僅達不到初衷,反而增加了女性的就業難度。正如上海有關部門擔憂的那樣,可能會造成用人單位降低僱傭女員工的意願。
一方面,“生理假”的操作性不強。多地出台的文件要求,休“生理假”必須“重度痛經或經量過多,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給予1天到2天休假”,還有一些地方甚至要求醫院出具相關證明。然而,本來疼痛程度就很難量化到“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員工説不能工作了,老闆卻説員工裝病,誰説了算?另外,休一兩天假,還要花費大半天時間去醫院開證明,從時間、精力上都很不划算,休假還不如不休。
另一方面,必須看到目前就業市場上的性別歧視仍然存在,女性本來就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給女性增加假期,表面上看起來是讓女性得到了實惠,但站在僱主的立場,可能巴不得所有員工都全勤才好!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很可能拋開工作能力,而選擇“假期少”的男性員工。這一點,不能不考慮。
毫無疑問,出台“生理假”的初衷是好的,關愛女性也是應該的,但一定要注意採取合適的方式方法,有時候一味給女性增加假期,也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負面效果。比如此前就有人大代表提議,不妨效仿一些歐洲國家,將女性專屬的產假提升到家庭層面,改為妻子與丈夫共享假期,或者乾脆讓男性也享受相同長度的產假。如此一來,僱主顧忌女性休產假而影響工作的偏見就會大大減輕。這一思路,也值得我國借鑑。(章門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