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網約車細則何妨多聽意見細論證
新政對網約車既直面問題又穩紮穩打,既明確現時可行又申明改革方向,為改革留出了巨大空間。而地方細則卻沒有留下這麼多“兼容的接口”
國家網約車新政出台不足十天,山東濟南就以“出租車改革熱點問答”的形式,明確提出當地網約車實行數量管理、限制車型、統一標識等基本原則。隨後,甘肅蘭州率先於全國發布了首個地方網約車細則,其中包括數量調控、價格管理、定位高端等嚴格要求。不過,兩地的細則都激起了市場各方的爭論,甚至有人認為這些細則曲解了中央網約車新政的精神。
出租車行業積弊已久,蘭州、濟南等地交通部門率先響應中央號召,制定改革細則,確實需要勇氣和魄力。然而,新政發佈不久,兩地便迅速出台細則,是否已經充分研討,實在令人懷疑。畢竟,中央新政出台醖釀了兩年、修改了十個月,還只是確定了基本方向,地方細則牽涉多方直接利益,其制訂和發佈如何能朝夕既成?更何況,地方細則是出租車改革的直接方案,有沒有向真問題開刀,是不是準確體現了中央精神,都值得深入考量。
此前,網約車新政公佈幾天後,交通運輸部就貫徹落實新政的“兩個文件”,通知要求地方交通部門結合地方實際,3個月內完成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按理説,3個月的時間並不長,但也沒有短到要求旬日見效。3個月足夠讓地方在前期政策準備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論證、修訂完善相關細則,甚至可以公開徵求意見、進行政策溝通,獲取各界意見的最大公約數,給細則落地打下輿論基礎。
可以説,如何用好用足這3個月,考驗地方的政策制定和發佈水平。國家有關部門還建議,地方在制定細則時應考慮新舊政策過渡,採用“暫行”等字樣。但從蘭州、濟南的情況來看,當地是否把握好時度效,是否做好過渡準備,令人生疑。
仔細研究發現,兩地細則的核心要點有幾個:數量控制、價格管制、限制車型、定位高端。數量控制,在出租車改革中算是過渡期的保留政策,源於部分地方出租車經營權收費逐步取消和地方部門市場管理的需要。但隨着經營權免費,數量控制必然要讓位於市場調節,再強調數量控制不合時宜。以蘭州為例,硬要將上萬輛網約車壓縮到3000輛以內,顯然沒有充分考慮當地就業的實際情況,理應留出調整空間。價格管制是新政中認可的手段,但要求是“確有必要”。如硬性要求網約車價格高於出租車,不但不合理還有濫用行政手段之嫌。此外,兩地限制車型、定位高端等舉措之所以飽受詬病,也是因為給網約車增加了不少顯失公平的限制性要求,讓細則顯得細瑣而小氣。
不可否認,兩地的細則都是為解決當地出租車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約束網約車、優惠出租車也有現實的需要。但是,輿論對兩地細則有質疑之聲,癥結在於沒有或較少從地方細則中體現新政那樣的兼容幷蓄。新政對網約車既嚴格要求又網開一面,既直面問題又穩紮穩打,既明確現時可行又申明改革方向,實際上是為改革留出了巨大空間。而兩地細則卻沒有留下這麼多“兼容的接口”,只讓人看到了更多的限制和禁止。
既然是落實中央精神,地方細則必須直面一個問題:到底是以網約車的運營模式為範本,對傳統出租車行業進行扁平化的改革,以降低其運營成本、激發其活力,贏得新的生存空間?還是用管理傳統出租車的辦法來管制網約車,讓網約車滋生傳統出租車一樣的惡疾,從而“坐實”網約車的問題叢生、社會不宜?在此基礎上,細則還要做三個選擇:從改革出租車還是從限制網約車入手化解兩者衝突?是加強管制還是向互聯網讓渡未來城市交通的調度權?是放任網約車平台逐利、自生自滅,還是積極探索依託平台發展未來交通?把這些問題和選擇在細則中有所交代,並不會影響即期地方管理舉措的落實,反而可以起到溝通的作用,更有利於穩定各方對於當地出租車改革的預期。
地方就網約車新政出台細則,還需要投入更多時間,進行更多的調查研究,傾聽各方的意見,預留更多“兼容性接口”。(楊紹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