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電信詐騙要找準“靶心”
電信運營商必須履行管理職責,付出相應的監管成本,以大幅度提高技術水平,讓詐騙電話的呼出總量大幅降低,這是降低電信詐騙案件必不可少的前提。有關主管部門必須督促運營商承擔起自身的社會責任,給電信詐騙踩下剎車。
山東臨沂徐玉玉電信詐騙案發生後,截至8月27日晚,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獲,頭號犯罪嫌疑人陳文輝投案自首,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鄭賢聰仍在逃。19日,18歲的準大學生徐玉玉被他人以發放助學金為由,通過銀行ATM機轉賬方式詐騙近萬元學費。之後,徐玉玉心情鬱悶導致心臟驟停,不幸離世。
經過幾天的追捕,導致徐玉玉不幸身故的幾名嫌犯被抓歸案,這是對受害人的告慰,也在一定程度上撫慰了受害人家屬的悲痛心情。在徐玉玉電信詐騙案中,涉案金額雖非巨大,但最終導致受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犯罪嫌疑人應受到從嚴處理。嚴懲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既是給受害者一個交代,也是對在犯罪道路上依然執迷不悟者最有力的警告。
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扼腕痛惜,危害社會多年的電信詐騙再次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徐玉玉案由於後果嚴重,引起公安部門高度重視並迅速破案,這一結果令人欣慰,但一組嚴峻的數字依然無法因此改寫。據統計,2015年全國電信詐騙發案高達59.9萬起,造成經濟損失222億元,但破案率卻不超過百分之三。電信詐騙犯罪團伙跨地區、國家作案,破案協作成本高,偵辦難度大等等。破案率低固然有其原因,但低破案率就意味着犯罪成本低,詐騙團伙有恃無恐,受害者則倍感無助。
其實,在持續高發的電信詐騙面前,社會輿論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無力感。之所以會如此,主要因為與電信詐騙相關的各環節漏洞眾多,導致案發後,社會各界都無法準確找到破解之道,一時眾説紛紜難有定論。
有三種東西是電信詐騙犯罪中少不了的:個人信息、電話渠道和獲得贓款渠道。然而,説起來簡單,在現實生活中,與這三樣東西相關的陷阱卻令人防不勝防。在個人信息泄露方面,騙子握有的信息越多,受害人就越容易就範,而目前電話、姓名、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外泄幾乎是普遍現象,圍繞個人信息甚至已存在一條黑色產業鏈。在電話渠道方面存在的問題包括,目前能夠虛擬任意號碼的網絡電話仍處於無人監管狀態,實名制執行不力,讓一些電話號段幾乎淪為實施電信詐騙的低成本工具等等。在獲得贓款渠道方面,除了銀行櫃枱、ATM機轉賬,近期詐騙手段升級,不斷有騙子讓受害人開通網上銀行進行轉賬。
漏洞太多,騙子又無孔不入,但電信詐騙不能成為無解頑疾,公眾的無助感必須得到緩解。近期一些來自警方的消息,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無助感。此前北京警方宣佈,自2015年下半年搭建打擊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信息平台以來,北京發生的境外實施的電信詐騙案件發案同比下降四成。這一成績的取得,主要得益於警方與銀行系統建立的“快速止付”系統,在騙子提現前凍結錢款。
源頭治理是打擊電信詐騙的關鍵,而嚴查電話渠道和獲得贓款渠道則是重中之重。目前警方針對獲得贓款渠道,建立的“快速止付”系統已取得初步成果,那麼,在管束電話渠道方面可以有多大的“止損”空間呢?要知道,再“精確”的電信詐騙也是廣種薄收,騙子平均撥打一千個電話可以得逞一兩次。數據顯示,我國僅2015年就有290億個詐騙電話呼出。數額巨大的電信詐騙案件背後,是總量更為龐大的電話呼出。
如此觸目驚心的數字背後是什麼?是電信運營商的不作為。運營商必須履行管理職責,付出相應的監管成本,以大幅度提高技術水平,讓詐騙電話的呼出總量大幅降低,這是降低電信詐騙案件必不可少的前提。有關主管部門必須督促運營商承擔起自身的社會責任,給電信詐騙踩下剎車。同時,司法部門還應考慮追究有關運營商的法律責任,這不僅可以給予其足夠大改進工作的壓力,還可以幫助受害者減少損失,有效保護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樊大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