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害命”案連發,既要治騙子也要強監管
一位正值年華的女生徐玉玉,即將邁入大學校門,因詐騙電話丟了學費,不幸離世。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悲劇,“大學生”“電話”與“詐騙”連在一起,構成了一個慘劇的開始。無獨有偶,昨天媒體曝出,山東又一大學生小劉疑遇電信詐騙,不堪心理壓力去世。
接二連三的不幸事件,讓人們再次聚焦長期備受詬病的電信詐騙問題。除了需要成立調查組將騙子繩之於法,給不幸者以告慰,還要追問:為何電信詐騙如此猖獗?怎樣斬斷電信詐騙的黑手?
詐騙電話響起鈴聲,首先是個人通信信息被泄露了,不安全、不保險毋庸置疑。每個人都可能接過培訓班、輔導課、房地產、廣告商的推銷電話,甚至收到堂而皇之的詐騙短信。每當此時,很多人有能力一眼識破,但又苦惱為何他人掌握了自己的信息。一方面,隨着技術更迭,騙子能輕易“盜”取信息;另一方面,利益誘惑,讓掌握信息數據的部門肆意兜售。與其説騙子是邪惡的作案者,不如説兜售信息的人是赤裸裸的幫兇。治騙子,需要給信息數據庫裝上“銅牆鐵壁”。
然而,新條件下的電信詐騙在升級,“精準詐騙”趨勢漸顯。從徐玉玉事件中能發現,家中有大學生、手中有銀行卡、近期要發助學金……找到“詐騙對象”並精確地説出各種信息,多數人會“信以為真”。如果沒有足夠的警惕性和判斷力,識破騙局並不容易,“上鈎”在所難免。細細分析,在信息時代,商業交易、行政記錄、社交痕跡都以二進制代碼存儲起來,大數據有利於提升服務,也會讓定性並定位一個人更容易,“精準詐騙”就是鑽了空子。更何況,數據販子能幾分鐘內“黑”進網站,人們猛然發覺在大數據時代“裸奔”了。由此看,治騙子,離不開強化數據的存儲、使用、監管,讓數據用在正當之處。
沒有漏洞,詐騙就難有可乘之機,如何堵住漏洞至關重要。這裏的“漏洞”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上游三大運營商對分銷號碼和流量的過度商業化,在數據加密、攔截、監管上責任失當;二是包括互聯網企業在內的虛擬運營商過度追求用户數量業績,在兜售分銷號時讓黑號黑卡氾濫。更重要的是,運營商在實名制落實上不給力、在打擊偽基站上不徹底、在攔截和管控“改號”業務上不嚴格,其中的責任不僅理應重視,而且要落有實效。如此來問:作為運營商,面對猖獗的電信詐騙和不該有的社會悲劇,在提供服務、賺取利潤時,是否應該提供必要且必須的安全保障?實際操作中,能否嚴格落實電話登記實名制?能否徹底封停如“170、171”慣用的詐騙號段?能否在網絡詐騙電話和用户電話之間做好監管,對可疑線路查改甚至封停?
從這個意義上説,所謂“加強監管”,必須明確“誰是監管的主體,誰該負監管的責任,誰應擔監管失職的責任”。這裏涉及電信、工信、公安、教育、運營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個部門,能否保證通信用户的信息安全、能否保證通信方式的渠道可信、能否保證涉足詐騙就難逃法網、能否保證在更廣範圍普及安全意識,是一個系統性的聯動工程。
治理電信詐騙,最終還是要回到法治軌道。説到底,監管不全、法治不嚴,電信詐騙才敢肆無忌憚。不管是詐騙行為還是倒賣信息行為,只有在法律層面予以嚴懲,倒逼責任主體切實綜合施策,警示不法分子勿碰安全底線,才能少些悲劇、多些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