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假如你想當網紅
“關注網紅”系列評論之二
馬若虎
假如你想當網紅,你想當什麼樣的網紅?
有篇文章提到,作為草根明星,網紅自然地擁有了明星的共性。他們是大眾傳媒和文化工業的產物,也需要通過包裝炒作和羣體狂歡來凸顯自身價值。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存在都變相折射出時代語境下大眾心理的“暗角”。從互聯網早期初睹世界的窺私、獵奇,到後來網絡普及後的非理性狂歡、個性化表演,再到當下的整形美女、吐槽達人,網紅佔領的陣地正是被主流文化忽視或遮蔽的區域。可以説,越是不合流俗,越易於催生網紅。
這樣看來,網紅算得上另類,即便不是另類,也要充滿個性、與眾不同。總之,很多人都想當網紅,但不是誰都能成為網紅。為什麼?可能是因為特點不夠突出,沒有什麼過人之處;可能是因為臉皮太薄,膽子太小,做不了大尺度的事。有的網紅自身也沒什麼特點,卻擅長做大尺度的事,什麼新奇做什麼,什麼抓眼球做什麼。在一些網絡直播中,為了增加點擊量,主播不惜使用暴力、涉黃、獵奇等手段。紅是紅了,可這樣的紅對社會有益嗎?又能維持多久呢?
4月8日,文化部下發了第25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多家網絡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會公德內容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被列入查處名單。6月初,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通報,共有9家直播平台的40名主播因在直播時存在涉黃等違規情況,將被永久封禁,之後再無註冊通道和直播空間。
對網絡直播平台亂象不可放任自流,對不正當的網紅現象要堅決抵制。因為網絡直播平台的核心競爭力應該是內容本身,光靠網紅的顏值和一些“打擦邊球”的低俗內容終究只是一種快消品,不可能成為市場主流。而一些低俗內容很容易對青少年羣體造成思想上的誤導和價值觀的扭曲,極大地腐蝕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假如你想當網紅,千萬別走譁眾取寵的路線,千萬別當逾越道德底線和法律規定的網紅。也許有人不以為然,覺得成為網紅的任何途徑,都符合這個時代的價值多元性。的確,我們承認並倡導價值多元,但多元不是挑戰公序良俗,不能充滿陰冷醜惡。我們需要的網紅,社會認可的網紅,一定是健康陽光、積極向上的,一定是傳播了正能量、具有正面效應的。都説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網紅的示範作用也是巨大的。為孩子的成長和社會的進步,假如你想當網紅,你就應該當這樣的網紅。
揚名立萬之心,古已有之,並不是什麼稀罕事。但今昔相比,不同之處在於,如果説過去的人想出名,憑的還是令人歎服的好風骨和真本事,揚的是“美名”,而今有些網紅以“搏出位”或“秀下限”而出名,出的是“惡名”、“臭名”。過去,“臭名昭著”還是個徹頭徹尾的貶義詞,現如今在一些人心裏卻成了香餑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