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教師被騙千萬”提供了新的治安反思
8月31日,一則由清華大學液晶大樓物業服務中心發佈的“警情通報”在網絡上熱傳,引發網友關注。通報稱,8月29日晚,中關村派出所110接報,清華大學一老師被冒充公檢法的人電信詐騙人民幣1760萬元。記者向海澱警方求證屬實,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具體情況還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通報。 (8月31日《長沙晚報》)
如果要評選奧運會後輿論場中的熱門詞彙,“詐騙”無疑是其中之一。只是,從包括徐玉玉在內的多位大學生學費被騙,到這次清華大學教師被騙千萬,那些將被騙原因推給個人貧困或智商的論調,應該可以休了。
堂堂最高學府的教師也會被騙,且被騙的還不是一萬兩萬,至少戳破了人們對於詐騙的認知幻象。一來,被騙與否,真的與個人“智商”和身份沒有直接關係;二來,在“騙子”眼中,下手目標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利益考量。
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接到詐騙信息的人數高達4.38億。而目前在我國從事網絡詐騙產業的人數至少有160萬,“年產值”超過1100億元。從中不難發現,詐騙已經非簡單意義上的個人偶然作案,也非專門針對某個人羣,而是呈現出企業化、產業化、大撒網的特徵,並有着明確的社會分工,涉及個人信息安全、電信安全等多個領域。面對這樣一張高度專業化和普遍化的騙術網絡,如果僅僅只是苛求個人提高警惕,顯然無異於緣木求魚,也削弱了公共部門對於防範和懲治電信詐騙犯罪所應該負起的責任。
電信詐騙精密化和普遍化的背後,是社會治安和秩序維護的新轉向。過去,談到社會治安,我們側重的多是傳統意義上的安全秩序與街頭暴力。但在信息社會,對於社會安全秩序的衝擊更趨精密化與隱蔽化,其中很重要的一種形式就體現為利用技術手段進行的詐騙。但目前無論從公共治理,還是從社會觀念來看,對這種轉變的認知與行動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滯後。
電信詐騙在很多人看來仍僅是隻能騙騙“智商低”的人的小伎倆。所以,在社交平台上我們樂於轉發那些“把騙子騙得想哭”的段子化信息,當詐騙發生後,我們習慣將之視為是受害者交的“智商税”。類似潛在的社會心理,一方面消解了騙術的真正危害和防範難點,另一方面也降低了社會對於騙術的預防。一些人所謂的“防騙寶典”,不過就是信奉不再相信任何陌生人。然而,且不説這種思維的潛在危害,單就説對於陌生人的界定會因時因人而異,其實際效果存在着很大的不確定性。
電信詐騙本質是信息社會的犯罪。要從根本上遏制這一犯罪的蔓延,只能依賴於公共防治網絡的縝密化。這既包括對於犯罪行為的精準打擊,也包括相關預防體系的建設,比如信息安全的保障,安全責任的落實,防騙教育的跟進。由於這一犯罪所牽涉到的諸多領域的失範,要治理好這個問題,僅僅依靠公安部門是遠遠不夠的。(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