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宣傳創新要力避娛樂化陷阱
近些年,很多地方的交警執法都力圖貼近羣眾,不過,在大多數新舉措給百姓帶來方便的同時,也有一些措施沒有認清“貼近性”和“娛樂化”的區別。一些地方的新做法,對法律規定和標誌標識的規範使用造成混淆,甚至可能成為“選擇性執法”的遮掩。此風不可長,應堅決維護法律制度的嚴肅性,保護法律條文、標誌標識的完整程度不受任何方式的改變。
最新的例子是成都交警的“戳紅點視覺藝術”。8月31日,四川多家媒體報道,在成都新會展中心周邊區域的交通指示標誌牌右上角上,出現了寫有各種數字的“小紅點”,似乎刻意模擬手機APP的未讀消息提示。
成都交警表示,這是成都交警推出的一種交通安全行為視覺宣傳創新嘗試。媒體向成都交警六分局證實:“小紅點內的數字沒有任何意義,其作用是為了提醒駕駛員關注交通標誌牌。”面對質疑,成都市交管局有關人士也表示,此舉涉嫌更改交通標識。
“小紅點”的第一個問題是於法無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並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所謂“完好”,就是既不能缺失一塊,也不能多出一塊。
國家對於交通標識的規範性慎之又慎,專門出台了《公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置規範》,既然是規範,就是全國統一推行,作為執法者,只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懸掛標識的職責,而沒有改變標識的權力。否則,這和駕駛員遮擋號牌的行為有什麼區別?
“小紅點”的另一個問題是於理不通。交警的初衷是要引起駕駛員對交通標誌的注意,而實際上,人都有注意反常事物的心理,一旦司機的目光都被那俏皮的小紅點和數字吸引了,滿腦子問號,大腦高速搜索關於數字的暗示,誰會去注意那司空見慣的交通標識?
無數案例證明,司機幾秒鐘的走神就足以引起連環車禍,甚至導致許多家庭的破滅。道路安全,關係重大,生命不可重來,交通管理只有規範規範更規範,而絕不可拿交通標識來嘗試這些經不起推敲的創新。
這讓人想起之前引起巨大爭議的“罰單變温馨提示”例子。今年7月,安徽桐城交警在一張罰單文書上寫下“前面有停車場,下次注意”,並對外地車主免於罰罰款,被質疑為“區別執法”。反對聲音認為法律面前一視同仁,不應因外地車輛就免於處罰。而且罰單是執法文書,具有強制性,在上面書寫“温馨提示”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值得點讚的是,桐城交警及時改正,不分外地車輛還是本地車輛,只要初次輕微違章,就以統一的“温馨提示單”進行提醒並免於處罰,爭議隨之平息。
在現代社會,對公民行為做出約束之前,都要廣泛徵求公民意見,而交警出於對交通管理的需要,有對交通行為採取及時措施的權力。正因如此,他們決策時獲得的反饋信息就少,這也是交警在創新工作方法方面容易引來爭議的客觀原因。這也再次表明,交警部門的“創新”要慎之又慎。
現代社會的法治精神,應當是依託理智和規則,通過法律的完善與執法的規範達到對社會的有效治理。創新初衷值得肯定,但一些帶有娛樂化色彩傾向、乍看貼近羣眾的舉措,實際上有悖於法律完善和執法規範,是執法時應注意避免的“娛樂化陷阱”。(謝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