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監督要讓公眾看得更清楚
審計署可以把查出的問題、涉及的人員等及時發佈在官網上,讓公眾在第一時間看見,又有哪些部門被“審”出了問題,有哪些官員去年沒能通過“審計關”,有哪些單位被審計署抓了典型,其教訓被寫進了審計報告、專題報告或審計建議。
審計署昨天發佈2015年度審計署績效報告。報告顯示,2015年通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直接促進財政增收節支、挽回(避免)損失等總計4031.97億元,移送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事項905件,涉及人員5750人。2015年審計經費的投入產出比為1:260,意味着審計機關每花1元財政資金,為國家帶來了增收節支等經濟效益260元。(相關報道見08版)
自2011年8月首次發佈2010年度審計署績效報告以來,今年是審計署連續6年發佈年度績效報告,體現審計署發佈年度績效報告已經形成比較完備的制度。年度績效報告好比一份自己總結並打分的成績單,其中詳細記錄了審計署在某一年度所做的工作,以及審計署自己對這些工作產生的影響、發揮的作用等的評價。除通過年度審計報告和其他專項審計報告瞭解審計機關依法審計有關部門及項目的情況外,公眾通過審計署年度績效報告,能夠更加清晰、全面地瞭解審計署一年以來的工作成績,瞭解審計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從這個角度講,每年向公眾提供一份自己總結並打分的成績單,也是審計署的一種自我監督,是審計署履行審計監督職能的題中應有之意。
績效報告顯示,去年審計署共審計376個部門和單位,並對7633個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和調查。在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方面,最直觀的數字有兩個,一是審計經費的投入產出比為1:260,二是人均審計成果1.2億元。每花1元財政資金,為國家帶來增收節支等經濟效益260元,每用一個人,為國家創造1.2億元的審計成果,這種投入產出比和人均效益,就是與時下最前沿的高科技、高新技術企業相比,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審計署取得的不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成果,主要包括通過持續開展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推動資金落實、項目實施、政策落地和追責問責,促進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通過持續跟蹤審計地方政府債務、資本市場風險管控和跨境資金流動、證券市場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及時揭示經濟社會運行中的風險隱患,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通過全面推行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促進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推進依法行政;通過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紀違法、重大侵害羣眾利益、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推動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等等。這些成果雖然不能直接換算成物質上的收益,但體現了審計監督在督促有關方面整改問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追責問責,進而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運行、推動完善國家治理等方面,更加積極、充分地履行職能。
不過客觀地説,審計署每年發佈一份績效報告,在公眾看來其實是很不過癮的。現在人們瞭解反腐敗工作的最新動向,最權威和便捷的渠道就是中央紀委監察部的官網,幾乎每個省部級官員和大部分廳局級官員落馬的消息,都會第一時間在這個官網上發佈。同樣的道理,審計署在完成對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審計或調查之後,除少數涉密內容需要保密外,可以把查出的問題、涉及的人員等及時發佈在審計署官網上,讓公眾在第一時間看見,又有哪些部門被“審”出了問題,有哪些官員去年沒能通過“審計關”,有哪些單位被審計署抓了典型,其教訓被寫進了審計報告、專題報告或審計建議。
從這個意義上説,審計機關不但要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及時發佈審計重大項目和重點事項的信息,而且審計署每年發佈的績效報告,也不應當只是審計署的自我總結和評價,而應當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或由全國人大委託專業機構根據報告,對審計機關績效進行專門“審計”。只有這樣,公眾對審計機關的工作成績才能瞭解得更加全面、完整,通過擴大公眾對審計工作的參與和監督,審計監督才能在鞏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完善國家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