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自己本質不壞”的落馬局長該醒醒了
作者:冯婉婷
去年,潮州市湘橋區委原副書記、區長陳鵬因收受鉅額禮品禮金和賄賂等嚴重違紀問題被查。近日,《廣東黨風》雜誌披露了陳鵬案情。他在紀律審查期間寫下了10份懺悔書,書中竟多次出現了“窮人的錢不能收,老闆的錢收一點沒所謂”,“不收錢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貧”等奇葩思想觀念,並始終認為“自己本質是不壞的”。(9月8日《南方都市報》)
其實,陳鵬認為“自己本質不壞”筆者是贊同的。翻開陳鵬的履歷發現陳鵬也是一位“勵志型選手”,也是從一名小小的房管所所長做起的。從房管所所長到市房管局副局長、局長,再到湘橋區委副書記、區長,陳鵬只用了9年時間,平均每年晉升1次。筆者相信,能夠走到今天的位置是陳鵬用努力和汗水換來的,如果不是有才華,不是有能力,不是有過人之處是不會提拔的這麼快的。但是,話又説回來,每一個從高高在上的位置上下來的官員們的本質都是不壞的,都是在為政的道路上受到了誘惑,走向了歧途。所以説,“本質不壞”不能成為自己犯罪的藉口,認為“自己本質不壞”的陳鵬局長該醒醒了。
縱觀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官員,大都在面對各種利益和誘惑時沒能抵制住。就像陳鵬在懺悔材料中説的,在開始收受錢物時也存在過思想壓力和掙扎,然而,當與企業老闆“朋友”、“兄弟”的接觸越來越多時,自己也開始慢慢地接受了老闆們所謂不收禮、不收錢是“不近人情,社會另類”的觀點,認為“節日禮金”,“節日慰問”是正常的社會交往,不主動索取就好。慢慢的貪心貪念多了,膽子也逐漸大了。從開始不敢收、不能收到敢收、能收。認為都是朋友,相互幫忙沒什麼,在犯罪的泥坑裏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如果陳鵬能夠經受住利益的誘惑,及時遏制住貪慾之念,能夠學會知足,或許現在已經成為天之驕子。
此外,仔細看看陳鵬案件會發現,陳鵬從2003年春節開始收受他人錢物起,到發案已足足13年。13年都沒有被發現,間接反映出幹部“帶病提拔”問題。這種病症是典型的“藏而不漏”, 即提拔前就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但一直未能被發現。可見在這13年裏,陳鵬到底收受了多少好處,做了多少件違法的事,令人深思。
人應該掌控自己的慾望,而不是被慾望所掌控。不論追求什麼,總要適可而止。尤其是領導幹部,在面對金錢時要有度,學會適可而止;要築牢思想防線,堅守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要潔身自好,清清白白做官,明明白白做人;要經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千萬不要像陳鵬一樣,因為貪慾而將自己送進萬劫不復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