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電信詐騙,先要把“標”治下去
金融、電信不僅要積極配合執法部門的行動,更應主動出擊給詐騙分子設置障礙,加大行騙得逞的難度。銀行應該在資金支付等環節進行更多防騙嘗試,電信運營商更要改變曖昧態度,對詐騙電話採取更嚴厲的監管措施。
近日,山東、廣東等地連續發生三起學生遭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導致受害人猝死或自殺,目前三起案件全部告破,28名犯罪嫌疑人落網。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利用技術手段攻擊了“山東省2016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系統”,盜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內的大量考生信息。對山東大學生宋振寧被騙猝死案,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利用“偽基站”發送詐騙短信,誘騙受害人向指定賬户轉賬。
據報道,我國從事與電信詐騙相關“產業”的人數多達百萬,有研究報告稱,整個黑色產業鏈年“產值”超千億。此前,公眾僅知道圍繞電信詐騙已經形成了龐大產業鏈,對其具體運作不甚瞭解,而三起告破的案件,將這條罪惡產業鏈的運作細節清清楚楚地展示出來。以其中最典型的徐玉玉案為例,有犯罪分子利用黑客手段盜取考生報名信息,這名嫌犯與詐騙分子並不認識,兩夥犯罪嫌疑人通過為販賣數據牽線搭橋的聊天羣建立聯繫,而在這兩夥人之外,還有人專門向詐騙團伙售賣非實名手機卡。從這三起案件可以發現,在販賣個人信息、獲取詐騙工具和獲得贓款等電信詐騙主要環節上,確已呈現出明顯的“企業化”、“產業化”特徵。
這條黑色產業鏈讓三個年輕人含恨離世,釀成無可挽回的沉痛悲劇。如何才能根除這股邪惡力量,讓無辜者免遭荼毒?
有人提出一些治本之策,諸如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等。確實,個人信息缺乏保護是導致電信詐騙案氾濫的重要原因,但法律出台就能化解難題的想法也過於樂觀。互聯網技術及經濟社會發展至今,個人基礎信息可能以各種防不勝防的形式泄露出去,其中包括商家倒賣、系統漏洞、病毒攻擊、個人賬號被盜等等。一部法律再健全,也無法彌補數據管理方面的各種漏洞,更何況這條黑色產業鏈上有數以萬計的不法分子,為了牟取暴利,他們時刻都在尋找法律規章的空隙。治理電信詐騙需要完善法制等治本之策,但當前更需要治標,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電信詐騙高發的勢頭,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感到恐慌,通過有力的治標行動為治本贏得時間、找到方法。
三起詐騙案導致了三名學生死亡的嚴重後果,案件告破嫌犯悉數落網,這一結果令人欣慰,但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任務依然艱鉅。今年上半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7萬起,是去年同期2.5倍,但與去年全國近60萬起的電信詐騙發案數量相比,治標行動任重道遠。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電信詐騙案件的立案工作,無論案值大小都要一律立為刑事案件,要不斷提升發現犯罪團伙的能力,不斷加大打擊的力度。在打擊、震懾犯罪分子的同時,公安部門還應通過主動攔截、緊急止付等多種措施,加大追贓力度,回應受害羣眾的期待。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系列、團伙、跨區域等特點,在治理過程中,必須建立以公安機關為核心,金融、電信等部門共同參與、統籌協作的長效機制。金融、電信不僅要積極配合執法部門的行動,更應主動出擊給詐騙分子設置障礙,加大行騙得逞的難度。比如,國外一些金融機構,採取“延時付款”措施增加安全性,資金到達對方賬户後要間隔一定時間才能取走。銀行應該在資金支付等環節進行更多防騙嘗試,電信運營商更要改變曖昧態度,對詐騙電話採取更嚴厲的監管措施。
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法分子圍繞電信詐騙製造出一條黑色產業鏈,執法機關及各相關部門應該循着鏈條的各個細節,針鋒相對地採取反制措施。當各種反制措施都發揮作用後,電信詐騙治標也就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此時對實踐進行總結,有效的治本之策自然會浮出水面。實踐是一切良治的基礎,根除電信詐騙,首先就應當想盡辦法,把“標”先治下去。(樊大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