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變形金剛”樓合法卻不盡合理
9月10日,有“變形金剛”樓之稱的武漢大學工學部第一教學樓於0時33分被拆除,轟然倒塌的大樓如同一份不合時宜的教師節禮物,充滿了嘲諷的意味。
“變形金剛”樓由原武漢水利電力大學開工建設,2000年投入使用。大樓共19層,樓高80餘米,面積3.85萬平方米,因其體量龐大,儘管使用時間不長,卻給諸多武大學子留下了深刻印象。拆除通知甫一發出便有許多人質疑,不過質疑歸質疑,校方給出了法律上無可挑剔的理由。
第一個理由是2011年經住建部批准通過的《武漢東湖區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2011-2025)》。《規劃》明確寫道:“城市的建設要充分考慮東湖的自然景觀特色,不能破壞東湖山水空間構架和尺度感,實現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的和諧統一”“保護風景區的視覺環境,區內新建建築物的高度、體量必須考慮東湖的特殊環境要求”等。武大位於東湖邊上,自然被劃入規劃範圍。另一個理由是武大7月7日發佈的《東湖南路沿線(武漢大學段)環境整治工程發出動員令》,動員令不過是《規劃》的具體落實方針而已。官方以這兩個文件作為回覆,似乎頗為無奈。可經過分析我們發現,上述文件並未對“拆樓”作出直接規定,雖可作為校方的法律依據,卻並不充分。
法律在制定過程中必須遵從“不追及既往”原則,201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規劃》對在此之前便已投入使用的教學樓無強制力,拆與不拆的主動權仍掌握在校方手中。“變形金剛”樓被拆與其説是出於行政命令,不如説是因其與周邊環境太不協調。《動員令》實際上是要求教學樓為校園的整體美作出“犧牲”,可簡單地以美醜論是非並不足以服人,城建規劃除合法外還必須合理。
合理大約包括以下內容:首先,規劃需經充分的民主討論,不能由領導主觀臆斷。據説1997年開始建“變形金剛”樓時曾有不少人反對,反對意見與今天無異,都認為過分突兀的建築會破壞珞珈山的線條美。可當時的決策者也有自己的一套“美學”,他們認為,龐大高聳的建築象徵着“向高度要空間”的理念。當然,確實有很多人覺得此樓富有韻味,以至“變形金剛”樓早已成為武大有名的景點。顯然,以審美趣味作為決策依據並不可靠,更不必説僅僅依從個人的審美標準了。將美醜視為爭議的核心其實已偏離了問題,存續16年的“短命樓”在眾人眼中不過是又一個拍腦袋決策的犧牲品,如何防止説拆就拆的悲劇再次發生才是人們在質疑之後真正關心的事情。
其次,合理規劃必須符合“節約資源”“便民”等原則。當初建設大樓,相關部門共投入一億餘元資金,如今在教學樓仍能使用的情況下草率拆除又耗費了1300萬元,這不是浪費又是什麼呢?大學注重培養人文情懷,尊重歷史是富有人文情懷的表現。如同我們在上面提及的,所謂美醜並無唯一標準,但歷史卻是獨一無二的,原武漢水利電力大學留下的“變形金剛”樓本是一本記載武大變遷史的大書,若能將其保留下來,顯然能積澱一份厚重的思古惜今之情,涵養獨特的校園氛圍。可惜,環顧國內我們發現,絕大多數高校的歷史都僅僅保留在相片之中,校園內已極少過往建築,取而代之的是簇新而摩登的高樓,但這些都掩不住文化的乏味和乾癟。
綜上所述,拆除“變形金剛”樓雖合法卻不盡合理,像“變形金剛”樓這樣的“短命樓”還有很多,只有改變重規劃、輕協調的發展思路,加強對決策者的民主監督,才能消除這一畸形政績觀的產物。(施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