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打假人,是鯰魚還是鯊魚
職業打假是一柄雙刃劍,在對假冒偽劣行為起到遏制作用,淨化消費市場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商業倫理和道德的風險。
近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結束了公開徵求意見,這個條例再次吸引了人們對職業打假人的關注。根據近年來法院審理的一些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案件,記者發現,職業打假人逐漸呈現出團體化、專業化等趨勢,並出現了專門進行互聯網打假的“網購職業打假人”。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台,一年半後,22歲的青島青年王海購買12副假冒耳機索賠,職業打假人這一身份開始進入公眾視野。23年過去了,已過不惑之年的“王海”已經成立了4家商務公司,打假仍是生意的重頭。而全國各地陸續湧現出無數個“王海”,職業打假羣體不斷壯大。與實體店相比,網購足不出户就能打假,還能輕鬆取證截屏,截屏的證據進行公證保全,在證據上很有説服力,索賠成功的比例更高,因此,不少職業打假人,開始“專磕”電商。近年來,發生在網購領域的打假維權的案例越來越多,不少職業打假人藉機獲利頗豐,也有很多電商因此叫苦不迭。
在網站選擇上,網購職業打假人選擇的網站一般都是大眾熟知的網絡購物平台,如天貓商城、京東商城、一號店等。網購職業打假人一般選擇購買食品、保健品類商品,多以“食品標籤、説明書、成分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情況不是標籤瑕疵,而是生產者、經營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為理由提起訴訟。而職業打假人這一羣體逐漸呈現出家族化、團體化和專業化的趨勢,多以“打假家族”或者是師傅帶徒弟的形式出現。
從實際效果上來看,“專磕”電商的職業打假人,究竟是衝進電商市場,破壞正常交易秩序的鯊魚,還是通過打假索賠,促進電商內部企業規範經營行為,保障商品質量的鯰魚呢?
毋庸置疑,職業打假人“打假”的目的並不單純。因此,消法究竟是否應該支持“職業打假人”的訴求,業內一直有爭議。而在實踐過程中,越來越多的職業打假人,並沒有選擇去法院起訴維權,而是選擇與商傢俬了,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家息事寧人的心理獲得灰色收入。
職業打假是一柄雙刃劍,在對假冒偽劣行為起到遏制作用,淨化消費市場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商業倫理和道德的風險。因此,無論最終消法修訂的結果如何,是否選擇認可職業打假人,該領域的糾紛都應當迎來明確的司法界定。消費者期盼一個“天下無假”的消費環境,這一點應當通過監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共同來維護。(文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