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虛假宣傳遭下架事件陷“羅生門”
日前,有關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鴻茅藥業”)生產的鴻茅藥酒涉嫌發佈違法廣告而被責令暫停銷售的消息在網上傳播開來,再度觸及消費者敏感的神經,而該事件本身也陷入“羅生門”。
監管部門:消息屬實 但已恢復銷售
據中國經營報9月12日消息,近日新疆庫爾勒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轄區藥品經營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八種藥品存在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其中,鴻茅藥酒“在媒體上宣傳時,存在表示功能的斷言,誇大宣傳治療範圍”而被責令暫停銷售。
對此,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庫爾勒食藥監局,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7月1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稱“自治區局”)下達過一個對嚴重違反廣告法涉及藥品採取暫停銷售的通知,其中涉及的產品就包括鴻茅藥酒。“隨後我們按照自治區局的文件對轄區內的這些企業進行了檢查。不過,該通知下達一個星期之後,自治區局就下達了恢復銷售的通知文件。” 該負責人説。不過記者在庫爾勒食藥監局網站上並未查詢到相關信息。
“當時自治區局要求企業發佈更正違法廣告的聲明並消除影響,並且涉事企業需要向自治區局提交恢復銷售的申請。”據該工作人員介紹,當時《庫爾勒晚報》也刊登過其違法宣傳被暫停銷售的報道,不過當時鴻茅藥業已經宣佈對違法廣告進行了更正,並且已經向自治區局提出了恢復銷售申請。
記者試圖從自治區局方面對此事進行求證,卻發現其官方網站無法正常登陸。記者隨後致電自治區局網站上的諮詢電話,截至記者發稿前,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企業:消息不實 但會嚴管代理商
對於新疆庫爾勒市食藥監局的上述表態,鴻茅藥業持否認態度。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鴻茅藥業品牌部,其張姓負責人否認了媒體關於鴻茅藥酒涉虛假宣傳並被暫停銷售的報道,並表示各地的鴻茅藥酒均在正常銷售。“新廣告法頒佈以後,各地有關部門對新法條款的把控並不統一,在判定上也會出現差別。”該負責人表示。
記者梳理相關資料發現,這並不是鴻茅藥酒第一次因為涉嫌廣告違法而被責令停止銷售,此前鴻茅藥酒也曾被浙江、湖北等地食藥監和工商部門曝光或查處。2015年9月初,鴻茅藥酒還因使用明星代言而被上海工商立案。鴻茅藥酒也成為去年9月1日新《廣告法》實施後,全國工商部門立案查處的“廣告違規第一案”。
“凡是被各地食藥監或工商部門通報的代理商,我們都會堅決解除與其存在的經銷關係,這也是我們的一條紅線。”談及因虛假宣傳而多次被有關部門點名一事,鴻茅藥業上述負責人態度堅決的表示。據該負責人介紹,公司以前由於資金不足,採取的是區域代理的銷售,因此各地代理商多少存在一些不規範經營等問題,比如價格混亂、串貨等問題。甚至在幾年前,個別代理商由於急功近利會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
“自從新法頒佈以後,我們所有的廣告都是有廣審批文的。我們對自己企業的要求也是這樣,也會隨時去各地暗訪調查經銷商的相關情況。”該負責人補充説。
律師:保健品強調“藥效”應受罰
據瞭解,去年施行的新廣告法中增加了關於保健食品準則的規定:明確規定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並應在廣告中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雲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張宏雷律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針對保健品虛假宣傳的處罰,新法把原來部分比較籠統性的規定進行了細化,模糊性降低,可操作性已經大大增強。“保健品如果強調藥效,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不僅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造成財產損失,甚至延誤了看病的時機,造成更多的不穩定因素。”張宏雷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