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科技一股東離婚 女方分得近半數股權市值8000萬元
作者:谢若琳
■本報見習記者 謝若琳
9月13日晚間,五洋科技披露《關於李明英女士部分分割胡云高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稱,公司股東胡雲高與原配偶李明英協議離婚,已於9月5日分割胡云高持有的公司股票,並辦理完相應股份的變更手續。
公告顯示,胡云高原持有五洋科技股份數額約676.51萬股,佔總股本的2.78%,分割完成後,胡云高仍持有公司股票375萬股,而李明英將持有公司股票約301.51萬股,幾乎分得“一半身家”。
按照9月3日,五洋科技26.86元/股的收盤價計算,離婚後,李明英獲得股份市值約8098.56萬元。
實際上,胡云高進入五洋科技僅有一年的時間。2015年7月份,五洋科技與林偉通、胡云高、童敏、梁斌、毛立軍、韋長英、魯證創投、偉業創富簽訂《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以5.5億元的價格,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林偉通、胡云高、童敏、梁斌、毛立軍、韋長英、魯證創投與偉業創富收購其合法持有的深圳市偉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偉創自動化)100%股權。
2015 年11月份,五洋科技收到中國證監會 《關於核准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林偉通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 套資金的批覆》。當時,五洋科技以34.68 元/股的發行價,向胡云高發行了270.60萬股股份。
在2016年五洋科技半年報的大股東排名中,胡云高位列第八大股東。
不過,胡云高持有五洋科技的股份數額“坐實”。按照2015年,胡云高簽署的《盈利補償協議》約定,林偉通、童敏、胡云高三人為偉創自動化的業績承諾主體與業績補償主體,上述三人承諾:2015年至2017 年期間,偉創自動化可以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三年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累計不低於1.5億元。
如果,按照約定未能實現盈利承諾,那麼,偉創自動化將有兩種補償方式:一是現金補償,即在盈利補償期內,偉創自動化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數低於業績承諾數 20%(含)以內,則由業績承諾主體承擔連帶補償責任,業績承諾主體應以現金進行補償,將承諾淨利潤數與實際淨利潤之間的差額部分以現金形式向五洋科技補充;二是股份補償,即在盈利補償期內,偉創自動化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數低於淨利潤承諾數 20%(不含)以上,則由業績承諾主體承擔連帶補償責任,業績承諾主體應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進行補償,股份不足以補償時,再以本次交易取得的現金對價進行補償。業績承諾主體補償的上限為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現金及股份對價之和。
根據2015年年報,報告期內,偉創自動化實現淨利總額約為4077.13萬元,按照這個速度,到2017年,是否能兑現業績承諾還未可知。那麼,現在胡云高的股份已經分割,如果到時承諾未兑現,補償該由誰來承擔呢?
對此,五洋科技表示,根據胡云高與李明英雙方約定,離婚後,如果偉創自動化業績承諾未實現,李明英只承擔胡云高實際過户的股票數額的股票相對應的補償部分,現金補償部分與其無關。
此外,李明英延續了胡云高的“禁售”承諾,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
實際上,上市公司股東離婚並不新鮮。9月12日晚間,崑崙萬維披露公司董事長周亞輝離婚協議,女方李瓊分得2.98億股公司股權。根據 9月13日崑崙萬維收盤價25.67元/股計算,離婚後,李瓊淨得76.5億元,堪稱A股史上最貴離婚案。
對此,北京建豪律師事務所周雷律師表示,股權是財產權的一種,離婚時夫妻雙方股權分割首先以協議約定為主要參考,在沒有協議約定的情況下有兩種情況:股權是婚前財產時,仍歸原股權所有方;如果股權是婚後所有,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兩人分割份額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