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PPP成互聯網金融投資新選項
去年上半年,A股在經歷了一輪閃電牛後,彷彿用盡了“洪荒之力”一般,蹶不振。低迷的時間已經一年有餘,今年的整體表現更是在全球各國股市中吊車尾。不過,當疲弱的A股遇上了漸入佳境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竟然也能讓人為之一振。 今年來,基建、園林、環保、水務等行業跑出了一批黑馬,這些黑馬之所以能突出重圍,幾乎無一不是靠着PPP項目訂單帶來的豐美水草。據統計,2016年1~8月,A股建築行業國企累計獲得PPP項目訂單近4400億元,較2015年全年增長162%。
近年來,國內財富管理行業之所以能以每年100%的增速飛快成長,很大程度上源於行業內優秀公司強大的市場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那麼在當前PPP熱潮襲來之際,財富管理行業將如何迎接這一新的機遇與挑戰? 近日,國內領先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善林金融董事長周伯雲應邀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互聯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有很大的空間,例如互聯網金融參與PPP項目就是一個值得嘗試的切入點。 PPP成“資產荒”時期好選項 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世界銀行的定義:PPP是政府和民營企業之間的一種合同安排)。
在我國,特別強調對Private的定義,即Private不單純是私人資本,而應定義成為社會資本(即相關參與企業不只有私企,還應包括國企、央企)。今年來,我國政府積極推廣PPP模式,旨在使政府與社會資本平等合作,政府利用市場機制,提高政府資源利用效率,社會資本通過“使用者付費”及必要的“政府付費”獲得合理投資回報,實現雙方共贏。 PPP在我國起步於1995年(1995年前主要是理論研究),1995~2013年是探索嘗試階段。2013年12月26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標誌着我國拉開了推廣PPP的序幕;2014年是PPP在我國規範發展的新階段,各部門紛紛出台政策法規,力度空前。
經過此前2年的準備期,今年是PPP項目在國內加速落地的一年。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國內全部入庫PPP項目9285個,總投資額10.6萬億元,落地率達到23.8%(1月末的落地率為20%、3月末的落地率為21.7%),表明入庫項目正在加速落地;其中兩批PPP示範項目落地率高達48.4%,較3月末的35.1%大幅提升。按照國外經驗,PPP項目佔公共支出比約20%~30%,據機構測算,如果未來我國的這一比例可達10%,那麼市場空間可達30萬億。 自從2010年以來,國內財富管理行業幾乎每年都以翻倍的速度增長。有分析認為,財富管理行業的成功源於迎合了國內日漸增長的理財需求,前些年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也為行業提供了發展的基石。
不過,2016年,市場整體依然不差錢,但由於無風險收益率的下滑,今年市場更多地呈現了“錢多”+“資產荒”的特徵。 善林金融董事長周伯雲認為,在“資產荒”之下,好的PPP項目或者説有價值的PPP項目是互聯網金融相對比較好的資產投資選項。“現在,可能覺得PPP項目每年7個點到8個點的收益率不算高,但如果放到5年以後再看,會發覺這樣的收益率已經很高了。”
事實上,今年以來,PPP項目對於各方的吸引力正漸入佳境。8月中旬,有媒體報道,可以用用“火爆”來形容第三批PPP示範項目申報情況。自財政部聯合20個部委於6月初啓動第三批PPP示範項目申報後,財政部PPP中心最終收到1070個申報項目,計劃總投資額2.2萬億元,這些數字遠高於前兩批示範項目。不過這些項目將經過嚴格的審核,前兩批示範項目的申報過程中淘汰率高達74%。 雖然PPP為“資產荒”時代提供了有吸引力的資產供給,但在PPP項目的選擇上依然容易出現信息不對稱問題,周伯雲認為,要解決信息不對稱,需要互聯網金融平台自身具備較強的綜合能力,“可以做成PPP項目的基礎設施有很多,機場、學校、醫院等都可以,這就需要互聯網金融平台具備基礎設施的投資經驗,對相關方面有深入的瞭解。”“前期的工作要縝密細緻,但是如果PPP項目一旦成功,它的衍生價值會比較長。”他指出。
互聯網金融如何投資PPP 對比PPP項目和傳統的BT項目,有機構指出,PPP項目具有運作規範化、陽光化,回款更有保障;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積極;項目陽光化後收益率雖下降,但規模將大幅提升等優勢。而參與PPP項目的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得到資本市場的熱捧,緣於PPP顯著改善了制約相關企業估值的現金流問題,這些企業還可通過提高施工階段毛利率和降低財務費用提升盈利能力。 據瞭解,目前已經入庫的10萬億元PPP項目中有約50%為可靠性較高的使用者付費項目,同時有約38%的項目已經通過財政能力論證(進入政府財政預算),這表明,國內大多數入庫的PPP項目支付有保障。另外,有機構指出,PPP融資渠道廣泛,進行債務融資的空間廣闊,且有望獲得大力支持。債券融資具有成本較低、期限較長的優點,與PPP項目的融資需求切合。另外,PPP對保險資金也具備吸引力,保險資金具有期限長、規模大、風險偏好低的特點,與PPP項目資金回收週期長、規模大、與政府信用掛鈎相契合,很適合保險資金參與。
PPP制度建設層面,政府各方正在加速推進。由財政部制定的《PPP項目財政管理辦法》已進入徵求意見階段,將建立強制扣款機制解決政府信用問題。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8月15日在“2016第二屆中國PPP融資論壇”上表示,將加快出台《PPP項目財政管理辦法》和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PPP項目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保險等大型金融機構,那麼互聯網金融將在PPP項目上更多地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周伯雲指出,銀行等這些大型金融機構對貸款有自己的指標,需要評估企業和項目的質地,如果放貸款的話一般都需要抵押物,通常還需要股權質押。對於一個PPP項目來説,前期往往不具備質押物,此時PPP項目可以與互聯網金融企業相對接。“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把前期PPP項目做到能有股權質押,或者能有資產質押;之後,銀行、保險就願意進來,而且還有穩定的收益。”基於此,他認為,在一個PPP項目的完整生命週期,互聯網金融企業與PPP項目、大的金融機構就形成了一個共生的關係。
周伯雲表示,互聯網金融企業參與PPP項目需要在前期花功夫篩選,要和地方政府進行協商。“例如一個高速公路的PPP項目,需要預先測算一下它的流量等數據。當項目初步成型,具備可評估的條件時,就可以和一些大的金融機構談合作。”據介紹,善林金融已經開始嘗試做一些PPP項目,例如公司已經在貴州和一些西部地區開展了類似PPP的項目。 互聯網金融發展如何突破瓶頸 P2P作為互聯網金融業態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兩年無論在機構數量還是業務規模均呈現出迅猛增長的勢頭,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349家,借貸餘額6212.61億元,兩項數據比2014年末分別增長了49.1%、499.7%。不過由於目前不少網貸機構偏離信息中介定位,導致各類風險事件頻發,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累計問題平台1778家,約佔全國機構總數的43%。
今年8月24日,銀監會發布了針對P2P監管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本質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有機構指出,該辦法清晰了P2P在信貸業務上同傳統銀行的邊界。《辦法》正式發佈後,銀監會還將盡快發佈P2P客户資金第三方存管、P2P機構備案等配套制度,完善P2P行業監管制度體系。 對於行業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周伯雲認為,這些年P2P行業從剛開始的一哄而上,到之後業內不少公司面臨成本、資產因素的掣肘,“很多P2P公司需要轉型,其中有的無法適應環境的變化就關門、倒閉了,這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行業發展初期難免優勝劣汰。”
展望未來的趨勢,他表示,P2P在今後的發展中要解決信息體系建立這一瓶頸。“一方面要讓投資人對P2P產生信任度,另外,P2P公司對自己內部的治理要加強、風控要加強,如果風控不加強,把投資人的錢貸出去了,到時收不回來,那就是對投資人不負責任。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要對撮合借款人進行詳細的、多緯度的評估,如果這一塊突破了,P2P的瓶頸也就打開了。”
另外,周伯雲指出,出於風險考慮,互聯網金融企業不能把所有雞蛋裝到一個籃子裏。“除了普惠金融,公司還進行了其他領域的佈局,佈局PPP業務是基於公司這樣的戰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