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先學後付費 駕照培訓謹防“打折”
作者:吴玲
原標題:先學後付費 駕照培訓謹防“打折”
據悉,《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後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近日發佈。該文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今年年初,交通運輸部將“50%的駕校試點將先培訓後付費”列為今年將推進的民生實事之一。
駕照培訓“先學後付費”模式,一種改革創新之舉。無論是“先學後付費”或者是以往的“先付費後學”,駕照培訓都是要給錢的。不過,“先學後付費”與“先付費後學”相比,“先學後付費”對於學駕駛的人來説是個利好消息。
示範合同明確規定,在培訓過程中,學駕人若發現培訓機構提供的教練車未經檢測合格、教練員和管理人員減少培訓項目和學時、偽造或篡改培訓數據、向學駕人索取、收受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問題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並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等。由此可見,“先學後付費”至少使學駕人實施培訓全過程監督,可以避免教練吃拿卡要,倒逼教練守規矩,倒逼駕校努力做好服務,推動教練更好地為學員服務,提高培訓的含金量等。
但是,“先學後付費”模式也有一定的弊端。諸如,學員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再繳費,也要謹防駕校做順手人情,為了達到都能繳費的目的,不惜放鬆考試規則,不嚴格按照培訓大綱要求,而是投學駕人所好,輕易通過科目考試,降低培訓門檻,遷就學駕人;再説駕校之間可能為了留住學員,可能引發不正當競爭搶人。那麼,這樣就可能降低培訓質量,使整體培訓質量不高,雖然培養出來的學駕人可能會開車,但同時也培養出“馬路殺手”,從而留下道路安全隱患。
駕照培訓“先學後付費”本是好事,但是如何把這一好事辦好,需要相關配套措施跟進,諸如嚴格按照駕照培訓有關大綱教學,嚴把考核關,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防止駕校駕照培訓降格“降價”,而是要在培訓優秀學駕人上做文章,努力培訓合格優秀的駕駛人,而不是馬路殺手,這才是駕照培訓“先學後付費”的最理想初衷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