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臨牀數據造假,根源在哪?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官網數據,截至今年1月21日,因臨牀試驗數據不真實、不完整等問題,國家食藥監總局不予批准的、藥企自查申請撤回的藥品註冊申請高達1184個,佔要求自查核查總數的73%。若扣除165個免臨牀,這個佔比達到81%。
8成新藥臨牀數據造假,用駭人聽聞來形容,可能一點也不為過。如果這些新藥都“順利”上市,將給廣大居民身體健康帶來多大的影響,產生多麼嚴重的後果。藥品不同於一般商品,有時候直接決定人的命運。可是在我國,竟然有8成新藥的臨牀數據存在造假現象。如此規模的數據造假,意味着從企業到中介再到醫院,已出現了職業道德的塌陷,形成了全鏈條的職業操守斷裂。
雖然經過有關方面的把關,這些新藥沒有獲得批准,也就不能上市。但是,有這麼多企業在研製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新藥,並通過臨牀數據造假來試圖矇混過關,誰能保證已經獲得批准的新藥,是否也存在臨牀數據造假的問題。如果存在,其對患者形成的傷害怎麼辦?患者的損失誰來承擔?
很顯然,新藥臨牀數據造假的問題,已不僅僅表現為一種新藥能否上市、能否投入使用的問題,而是新藥研究開發以及臨牀試驗的生態問題。按照國外的經驗,一種新藥從研製到推廣,需要經過長時間的臨牀試驗,且每次試驗的數據都必須完全準確、可靠。一旦出現數據造假問題,對參與造假的企業、醫生乃至醫院,都會列入“黑名單”。嚴重的將被逐出新藥研發、試驗、行醫行列。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新藥臨牀數據出現這麼嚴重的造假現象呢?很簡單,是利益作祟,是利益使得企業和醫院、醫生、中介等都紛紛加入到新藥數據的造假行列之中。一旦某種新藥獲得批准,可供操作的利益空間就很大,包括企業、醫院、醫生、中介在內,就都能從巨大的利益空間中獲得想要的利益。相反,“舊”藥則因為在使用過程中不斷降價,能夠分享的利益空間越來越小,這也是為什麼療效很好的“老面孔”紛紛退出市場,“新面孔”則不斷進場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目前市場上的各類新藥來看,大多在成分、功能、療效等方面,並不比“舊”藥都好。但是,從價格來看,卻是“舊”藥的多少倍。我們很難明白的是,為什麼這些改頭換面的藥,能夠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市面上,並被冠之以“新藥”。真正的新藥是要有別於“舊”藥的,是要有“舊”藥所不具備的功能,或者在對人體的傷害等方面比“舊”藥有明顯改善的。否則,就沒有資格冠之以新藥的名稱。
在我國的藥品市場,絕大多數新藥是無“新”可言的,更多情況下也就是換個馬甲提個價而已。目前推行的藥品採購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在促使藥品生產企業生產不符合規定的新藥,鼓勵醫院和醫生幫助藥企進行新藥臨牀數據造假。因為,僵化的低價中標制度,使許多傳統的低價藥都逐步退出了市場,取而代之的是各種改頭換面的新藥。否則,原本就已經價格很低的“舊”藥、傳統藥,也要實現最低價,就只有虧損一條路了。虧損的買賣,有哪個企業願意去做呢?
要遏制新藥臨牀試驗造假,僅靠藥監部門把關是遠遠不夠的。新藥臨牀數據造假,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鏈,要切斷這條利益鏈,就必須從各種利益鏈口入手,設置關卡,建立監督機制。特別對參與造假人員和企業,建立最嚴厲的“黑名單”制度,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是否禁止入門的規定。情節特別嚴重者,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改進藥品採購方式,在藥品公開招標中,對低價藥實行保護制度,給予一定的利潤空間,鼓勵企業多生產低價藥。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患者利益,才能減少企業在新藥造假上做文章。(譚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