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人民時評:以共享拆掉政務信息的“煙囱”
跳不出自家的一畝三分地,就看不到“一盤棋”格局之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巨大紅利
去年一則證明“我媽是我媽”的新聞曾鬧得沸沸揚揚,其戲劇化的荒唐感,戳中了老百姓遭遇各種“奇葩證明”時的痛點。“奇葩證明”之所以存在,除了一些單位和工作人員不作為,一個更加深刻的原因,其實是政府部門信息資源共享遭遇壁壘。
國務院近日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的原則要求、主要任務和監督保障作出規定。特別是明確了各政務部門按辦法規定負責本部門與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的聯通,並按照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從共享平台獲取並使用共享信息。“以共享為原則,以不共享為例外”的宗旨,保證了信息共享工作源通流暢。
信息化是現代行政的必需,但政府內部各部門信息之間的壁壘森嚴由來已久。許多區域、部門的信息化建設都是自搞一套,加之條塊分割的行政體制,造成了政府各部門的政務信息自成體系的現象。對此,有學者形象地將其稱之為“數據煙囱”:一個部門一個“煙囱”,“煙囱”與“煙囱”之間互不連通。如果缺乏頂層設計和統一規劃,那麼信息化越是向前,政府內部各部門間的信息鴻溝就越深,也越容易固化這種部門分割的“縱牆橫壁”。
數據要是跑不動腿,百姓就得跑斷腿。許多普通民眾都有過類似的遭遇:為辦一件小事,不得不在不同地區之間來回折騰;明明是同樣的個人信息,卻被要求在不同政府部門之間反覆提交。這些問題的存在,無一不有政務信息處理上各自為政的影子。
惱人的“煙囱”總也拆不掉,癥結不在於技術水平,而在部門利益。現實生活中,一個部門的權力往往體現在審批過程及其背後對政務信息的壟斷。這就讓政務信息在一些部門眼裏幾乎成了“私產”,生怕一旦資源共享,部門信息壟斷的優勢會被瓦解,部門利益也就難以實現。更何況,政務信息資源的共享也意味着行政過程的透明化,透明必然帶來的監督也被一些部門視為壓力。
跳不出自家的一畝三分地,就看不到“一盤棋”格局之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巨大紅利。其實,當前每個部門都對政務信息的共享有巨大的需求:國税部門可能需要地税、房產等部門的數據;海事部門可能希望共享海關、交通航運、水利等部門的數據;法院執行判決時需要的信息肯定更是多多益善……通過降低行政成本、加強行政監督、推進政府信息化,共享政務信息資源能夠倒逼政府職能轉型、實現行政流程的再造,為打造現代法治政府提供強勁的助力。
當然,政府信息資源的共享也迴避不了信息安全的問題。新出台的《辦法》裏,按照資源共享屬性,將政務信息資源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種類型,同時也嚴格規定“凡列入不予共享類的,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依據”。如此規定,既是劃出了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不同邊界,也在於杜絕個別單位隨意搪塞、該共享不共享的弊病。
在今天這個時代,信息數據就如同具備生長能力的土壤,一旦有效整合,能夠大幅提高生產力,而且可以直接激發無窮的創新。上有頂層設計的明確方向,下有民眾訴求的迫切渴望,更加之大數據時代的滾滾潮流,那些還殘留的“煙囱”,會隨着其他“煙囱”們的倒掉而變得越來越刺眼。
《 人民日報 》( 2016年09月23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