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挖掘樂視“報表秘密”實為誤導 為博眼球殃及股民
日前,有媒體以《揭秘樂視帝國:報表裏的秘密》為題,刊發文章質疑樂視網與樂視未上市資產之間的關聯交易,讓樂視網與未上市部分之間的收入分配上與之前有了變動的空間,指稱存在收入劃分問題。文中還多次引用不具名人士的説法,猜測樂視網藉此調節財務數字。
筆者長期關注樂視商業模式,從樂視網的公開信息可以發現,上述文章中提到的多處所謂揭秘,其實是不瞭解公司運營情況的誤解,比如將一家公司的更名認定為兩家公司,歪曲為其中有不可示人的秘密,導致一篇失實報道以訛傳訛。
此外,文章作者在毫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為吸引眼球武斷的拋出“硬件越免費,上市公司的報表就會越好看。”、“由於在這樣的交易鏈條中,分配給樂視網的會員費比例是可以調節的。”等觀點,給上市公司無端扣上了操作收入嫌疑的帽子,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同時,更直接誤導了廣大投資人。
在此,筆者作為比較熟悉樂視網的資深投資人,覺得有必要依據公開信息和一些企業運營中的常識,對上述報道做些澄清,讓廣大股民對樂視網有更真實、準確的認知,避免不專業報道的誤導。
問題1:將同一公司更名誤認為兩家公司
在報道中,作者提到的樂視影視會員服務由“霍爾果斯樂嗨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霍爾果斯樂視新生代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分別提供,並認為樂視新生代的公開資料罕見,因此質疑樂視網信息披露不完整。
但是據筆者從工商的公開信息查詢瞭解,樂嗨文化與樂視新生代根本就是同一家公司,只是樂嗨文化後來公司改名為樂視新生代,經進一步電話公司詢問,換名字是因為樂視本身的直播產品名為“樂嗨”,是為了更好的區別品牌。只是進行了正常公司名稱變更,而原文作者卻號稱經過調查得知其是兩家主體,被冠之以“非常神秘”,撰寫出一篇存在明顯失實的報道。
問題2:以第三方發票歪曲推導收入劃分
文章質疑樂視產品在第三方平台京東商城銷售中,開具的發票只顯示硬件產品,存在不合規問題。作者以此為證據,進一步推導出這一操作影響到會員與硬件收入的分攤。
但是以筆者的親身經歷,通過樂視自有銷售平台樂視商城購買會員與硬件結合的產品,在面向消費者開具的發票中,全部清晰分列了硬件與會員等項目,不僅完全合法合規,也能很明確的顯示收入分攤情況。
以筆者瞭解的業內情況,類似京東商城等第三方電商平台,其開具發票的規則各不相同,是由各家公司自主安排的,京東開出的發票,作者卻要樂視負責以及解釋,並僅以此就認定樂視有操作收入分配的嫌疑,確實過於草率,難有説服力。
此外,筆者認為還必須着重指出的是,上述文章拋出的對樂視會員與硬件收入劃分存在問題的猜測,從頭至尾沒有提供直接的證據,引用的第三方説法,也都出自不具名的行業人士。比如文中寫道:“由於在這樣的交易鏈條中,分配給樂視網的會員費比例是可以調節的。一位專業財務人士稱,在這個環節上,可以起到財務數字調節的作用。”其中沒有分析依據和明確新聞源的主觀認定,更像是來自作者的自説自話。
事實上,在公開報道和與投資者的交流中可以瞭解到,樂視網無論與內部公司還是外部合作伙伴,在收入確認和項目劃分中都秉持着持續性和公允性的明確規則,並不存在文章質疑的操作空間,更沒有什麼“頗為耐人尋味”之處。
樂視網2010年登陸A股市場,經過短短幾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了市值千億的創業板龍頭,日常公司運營和信息披露上,接受多方監管、嚴格的財務制度和定期審計的約束,以其領先的商業模式和高水平的運營能力,成為了資本市場長期投資價值的風向標。筆者希望以上並不複雜的幾點澄清,能夠讓廣大投資人不會因為失實報道的誤導,而遭受不必要的投資損失,甚至影響A股市場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