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秦豫:《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為人權事業發展擘畫“路線圖”
作者:秦豫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29日發佈。行動計劃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編制,確定了2016—2020年尊重、保護和促進人權的目標和任務。(9月29日中國政府網)
中國夢,人權夢。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每一個人的尊嚴都應得到維護。從國家層面而言,尊重和保障人權既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也是衡量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程度的標準和推動力。習近平主席就明確指出:“實現人民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奮鬥目標。”《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發佈,就為人權事業發展擘畫“路線圖”吹響“衝鋒號”。
擘畫“路線圖”,吹響“衝鋒號”。從《行動計劃》內容而言,其分為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特定羣體權利,人權教育和研究,人權條約履行和國際交流合作,實施和監督等部分,並明確了全面保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充分保障各類特定羣體權利;深入開展人權教育;積極參與國際人權工作等目標,既擘畫出“路線圖”也吹響了“衝鋒號”。
人權事業需要“行動隊”,而不是“清談館”。此次發佈的《行動計劃》,就再次凸顯了務實的態度。比如説,《行動計劃》明確強調到2020年實現特色產業脱貧3000萬人,轉移就業脱貧1000萬人,實施易地扶貧搬遷1000萬人,對其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貧2000萬人。這既是人權事業發展的路線圖,也是國家立下的軍令狀,能夠在真抓實幹中推動人權事業向前發展。
中國的人權觀,可謂“命運共同體”的現實映射。在聯大解決難移民大規模流動問題高級別會議上,中國就承諾將在原有援助規模的基礎上向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提供1億美元的人道主義援助,並積極研究把中國——聯合國和平與發展基金的部分資金用於支持發展中國家難民移民工作。此次《行動計劃》強調認真履行人權條約義務,向有需要的發展中國家提供人權技術援助,已經再一次凸顯出中國的大國擔當。
人權事業發展,中國已然在路上。自2009年以來,國家已經先後實施兩期人權行動計劃,人的生存權顯著提高、發展權明顯進步。尤其是十八大以來,我國制定實施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得到全面加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明顯提升,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不斷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事業邁上新台階。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堅持不懈地推動人權事業進步和發展,也是中國政府的一貫態度。《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倡導各成員國通過制定和實施國家行動計劃來促進和保障人權,中國就是少數幾個制定了2次以上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國家之一。築夢中國,我們期待人權事業綻放出更加燦爛的花朵,既讓每個人能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也讓每個人能共同享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夢想成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