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白開水燙了咱的嘴
作者:王立翠
江蘇如皋一家餐廳在今年國慶節爆出了10元一杯“天價白開水”的新聞。對此,當地物價部門人士稱,餐飲收費由市場自行調節,但必須明碼標價,或提前告知消費者,否則即涉嫌價格欺詐。(10月9日華商報)
走進餐廳,服務員首先奉上一杯白開水或者一壺茶,這似乎是餐飲業的待客之道,我們對此早已習以為常。但如果給再平常不過的白開水貼上價格標籤,消費者能否欣然接受?再如果一杯白開水開出10元的“天價”,這燙嘴的水又該如何喝?
國慶節第一天,消費者陳先生就遇到了這“鬧心”的10元一杯的“天價”白開水,而且不只點了一杯,而是4杯,餐後結賬,光喝白開水就花費40元。為何收費這麼高?店家一位員工給出的解釋是:收取白開水費用是因為客人佔座時間過長,但陳先生本人否認了這個説法。相信,查證佔座時間長短並不難,難就難在多長的時間才算過長?即便認定了陳先生佔座時間過長就對其點用的白開水收取“天價”費用似乎也不能完全站住腳,這還得看店家是否提前告知和提醒過不能佔座時間過長,否則後果將如何。
避開其它理由不説,飲用白開水收取一定的費用也可以理解,畢竟它是有成本的,除了水本身外,燒製也需要成本,從這個角度講,店家收取費用無可厚非。至於定價,自然需要由市場自行調節。一般餐廳,可能對以上成本忽略不計,免費提供,但某些機場的餐廳或者高檔餐廳由於各方面成本高造成定價也非同尋常的高,出現“天價”白開水也可以略表認同,畢竟提供服務收取費用天經地義,並不違法。
但“天價”白開水,喝與不喝還得由消費者自己來決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價格的權利。與此相對應的是經營者的告知義務。據此,餐廳應在醒目位置張貼白開水的價目表,或者在消費者點餐時應給予明確告知,收費本不犯法,但若不按這個條文來,則有“宰客”之嫌,價格欺詐之實。
趕在國慶節黃金檔口遇到“天價”白開水難免心塞,之前不乏外地遊客到某地遊玩遭遇“天價”白開水,並因此結束旅程憤然離去的新聞報道。如果陳先生是本地人,很大程度上他以後不會再選擇這家餐廳就餐;如果是外地人,這件事極有可能抹黑了遊客心中的如皋“印象”。希望有關部門儘快對“天價”白開水給出權威的説法,即使“燙嘴”也要“燙”的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