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別車”的麪包車司機為何犯眾怒
作者:刘雪松
原標題:“別車”的麪包車司機為何犯眾怒
事實回放:
路怒別車,這檔子令人髮指的惡行,這次發生在杭州,發生在了一輛掛浙A牌照的麪包車身上,並且別翻的是一輛摩托車。
這段由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儀偶然拍下的視頻,視頻顯示,一輛浙A牌照的麪包車在104國道蕭山轄區行駛過程中,故意別車,造成一摩托車車主翻了好幾個跟斗,從右車道滾到左車道,幸好後方載有行車記錄儀的這輛車,及時剎住了車,沒有釀成慘劇。
事後查明,肇事的是一名安徽籍車主。十幾秒的視頻一清二楚:一沒打右轉向燈,二強行變道碰撞,三是肇事後加速離開。整個過程形同殺手,匪夷所思。人們無法理解到底是什麼樣的路怒,可以對待他人的生命如此瘋狂。
“別車”的麪包車司機為何犯眾怒
“別車”的麪包車司機為何犯眾怒
用人性的目光去打量這段視頻,相信每個網友都能驚出一身冷汗。一個人無緣無故地倒在互不相識、並且本應互不相干的一位麪包車主的行車撞擊過程中。在這樣的惡意碰撞之後,摩托車主的生命無大礙,屬於僥倖。人們驚出一身冷汗,正是因為這種被惡意碰撞的可能性,完全有可能出現在自己身上。但是,這麼被撞之後從車上連滾幾個跟頭也不死的偶然性,卻未必能在自己的身上出現。
從短短十幾秒的視頻,無法得知麪包車主倒底有無“路怒”?起因何在?但是,一個是“鐵包皮”,一個是“皮包鐵”,碰撞之後的危險與後果,麪包車主應該是十分清楚的。不管起因是什麼,惡意碰撞對方,這與我們以前在視頻中見到的逼停對方、拳腳相加的故意犯罪相比,屬於更為惡劣的行徑。他涉嫌的已經不只是危險駕駛,更是涉嫌故意傷害,是在以極端的方式挑戰法治。這種人如果關幾天放了,如果因為摩托車主僅僅是輕傷而讓肇事車主不承擔生命暴力的嚴重後果,那麼,麪包車主式的路怒,將會因為法治的乏力而難以剎車。
與所有的路怒幾乎都呈現出必然性的形態相比,這次發生在杭州蕭山的別車事件,與這些年網上曝光的所有路怒事件一樣,呈現更多的還是偶然性——偶然遇上了一輛有行車記錄儀的車子,偶然地把這段視頻發佈在了網上,偶然地沒有把命弄丟……而這些偶然,最後疊加成今天的拷問:法律該對此做點什麼了?所以這個拷問的出現,也是偶然的,而非必然。
如果沒有這些偶然的疊加,蕭山這起別車事件,完全有可能成為死無對證的懸案,完全有可能因為被害者沒傷沒死,最後自認倒黴、拍拍屁股回家生悶氣。這一點,可以從麪包車主一天過後才被採取治安拘留,窺出一斑。
在案例原因未查明之前,我們暫且並不知道麪包車主的路怒因何而來。但是,敢把一條生命往死裏撞,這種肥膽,已經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怒氣催生,而是道路交通過程中弱肉強食的瘋狂霸道。
法治第一時間干預的條件與必要
你讓我不爽,我玩你的命。這是所有路怒症“患者”共同具有的暴力犯罪心理。這一點,媒體提供的另一個案例又一次得到了驗證。去年底,在車流密集的高速公路上,載有行車記錄儀的車主楊先生,被一輛喪心病狂的上海牌照豐田車別了8次,每次都是往死裏別。這是要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幹得出來的事!而在道路交通駕駛過程中,無非就是爭個先、恐個後。
幸好有行車記錄儀。楊先生能夠被連別8次沒有以怒制怒,正是因為證據在手。但這不是每個司機都有的條件和運氣。他通過電話報警,警方通過調取肇事車輛的車牌號信息,當即與肇事司機取得聯繫,這場高速公路鬥氣玩命的“遊戲”才得以中止。而肇事車主事後矢口否認整個過程,他依然把自己的行為當成只有天知地知的強勢一方。從這個案例可以得出兩點啓示:一,行車記錄儀應該成為機動車駕駛標配。二,法治第一時間的干預,應該成為當事者解決路怒遭遇的第一綠色通道。
為什麼這麼多人,拋開法治的途徑尋找自行解決問題的辦法,正是因為一沒證據,二無法治干預的即時通道。
每次路怒事件發生之後,總有各種聲音呼喚理性,總有“一個巴掌拍不響”的騎牆看風者,總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心靈雞湯。這些都是正確的廢話。理性的規勸如果有用、心靈的雞湯如果有效,就不會有“別”人性命過後的無賴抵賴,就不會有蕭山104國道上安徽籍司機的極端瘋狂。所以,獲取路怒證據的行車記錄儀作為標配、保證警方第一時間干預的綠色通道無阻、一概以“故意傷害”而非“危險駕駛”的問罪,才有可能將置人死地的瘋狂行為,變成誰路怒、誰作死的犯罪行為。
蕭山這名形同故意殺人的司機,不能再以“路怒”來輕易放過了。他放出來得越快,馬路上路怒的人就會越多。法治都不當回事,誰還願意把別人的生命真當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