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部門合力堵住信息泄露黑洞
譚浩俊
央行近日出台《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從賬户開設、賬户分類、支付轉賬、資金到賬時間等多個方面作出新的規定,以遏制電信詐騙,維護廣大羣眾、特別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勢羣體的利益,實現效率與安全共贏、方便與放心共贏。
對央行此舉,支付機構也紛紛表態,支持央行的行動,且都明確表示,要依據新規,對現行操作方式進行調整與完善,以更好地維護廣大羣眾利益,共同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活動。特別對通過ATM轉賬需要24小時到賬的規定,儘管可能會出現效率相對降低的現象,但是,從安全的角度考慮,各方仍給予了積極評價。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電信詐騙不是某一方面存在漏洞就會發生的現象,特別是信息泄漏,是導致電信詐騙最主要的方面。除了央行,其他方面也應該拿出一些實實在在的行動,出台一些有針對性的舉措。
很顯然,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防止信息泄漏,是最主要的方面。因為,所有的電信詐騙案件,都是因為公民個人的信息被泄漏造成的。
這就引出一系列問題,不法分子的信息是從哪裏來的?為什麼會對被騙人的信息瞭解得那麼清楚?而不法分子在銀行開設的賬户、通信工具等,又是如何開設的?為什麼沒有實行實名制?毫無疑問,這些方面都是存在漏洞的。正是因為各種漏洞太多,才給了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相反,各個環節都很規範,實名制執行得很好,就算詐騙得逞,也極容易偵破,自然會對不法分子形成強力震懾。
那麼,對金融機構、通信企業等所有可能與公民個人信息泄漏有關的行業、部門、企業來説,有沒有都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監督到位呢?是否會存在着制度虛設、監督失控的現象呢?假如因為相關機構、企業、單位內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導致羣眾受騙的,相關單位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呢?有關方面是否也應當就此制定出具體的賠償制度和賠償標準呢?
總體上講,央行的防詐騙新規,是非常及時而具有針對性的。但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電信詐騙的問題,需要各方共同協調、聯手行動,設置多道防線,堵住各個環節的漏洞。金融、通信、鐵路、民航,包括各種支付機構等掌握公民信息較多的行業和部門,必須在公民信息保護方面也出“大招”、給“大力”,堅決堵住公民信息泄露這個漏洞。央行等部門則重點築好第二道防線,讓不法分子的行為難以得逞,讓廣大羣眾的利益不受或少受損失;公安等司法部門,則要加大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從重從嚴予以處罰。特別是造成人員傷亡的電信詐騙活動,可以視作故意殺人等進行處罰,以對電信詐騙形成有效的震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