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籌謀增資“補血”
針對基金子公司的行業整頓仍在進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針對基金子公司的“兩規”,即《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下稱風控辦法)有望於十一後落地。
從記者獲得的監管口徑來看,最終落地的“兩規”或難較徵求意見版本出現大幅寬鬆。在監管人士看來,目前對基金子公司的監管從緊已“充分考慮了行業現狀”,因此正式版新政再出現鬆動的可能性較低。
在“兩規”落地後,監管層針對基金子公司“一體兩翼”的規則體系也有望進一步得到完善。
為了應對“兩規”給基金子公司行業提出的新要求,目前北京、深圳等多家基金子公司及其母公司正對資本補充事宜進行研究籌劃。儘管如此,嚴管之下,部分管理規模較大公司仍面臨業務收縮壓力。
“兩規”即將下發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家基金子公司人士處確認,有關基金子公司的風控辦法和管理規定的正式版有望於近期落地,新規在淨資本、風險資本佔用、股東門檻等重要細節上的要求,將不會較此前徵求意見版有較大區別。
“之前業內對於基金子公司的新規反應比較大,但經過蘭州會議之後,監管層對於嚴管專户業務的態度進一步明確了。”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所以最終版較意見稿鬆動的可能性並不大。”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證監會有關人士曾在一次基金公司合規培訓會上對基金子公司新政進行了必要性闡述,並認為新政的相關措施已經對市場承受能力進行了考慮。
“現有的方案,既有新老劃斷,也有過渡期,充分考慮了市場的承受能力。”上述監管層有關人士在會議上表示。
“有機構認為反正缺口已經很大,不容易達標,不如惡意搶跑,上演最後瘋狂,有機構認為‘你既然把我生出來,就必須讓我活下去’,法規應該降低標準;有機構認為子公司的制度優勢喪失了,人員將大量流失。”上述監管層人士在講話中舉例稱,“我想強調,對誠信意識淡薄,不尊重規則的行為,監管層將綜合施策、予以嚴懲。”
上述人士同時強調,基金公司要擔負起母公司職責,正視問題並主動採取措施,審慎控制業務規模,推動子公司相關風險控制儘快達標。
據前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透露,監管層在完成“兩規”的落地後,將對基金子公司形成“一體兩翼”的規則體系,即包含主體規範和業務規範。
其中,主體規範依靠“兩規”以及《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在港設立機構規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等文件予以構建,業務規範則由新八條底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基金《銷售辦法》、《私募管理辦法》等規定組組成。
基金子公司籌謀“填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瞭解到,為適應即將到來的監管新政,不少基金子公司已在調整業務佈局,同時對資本金補充事宜進行籌劃。
其中,一些基金子公司正在將場內業務集中向母公司進行“轉交”。
“之前和我們合作的子公司都將業務轉移給母公司,一方面母公司專户目前不用計提淨資本,另一方面也是滿足監管對基金子公司防止同業競爭的要求。”10月9日,燈卓投資董事姚劍鋒透露。
除此之外,基金子公司的資本補充也將成為新政後的“必修課”。
按“兩規”提出的淨資本監管,基金子公司的資本實力難以同與之相似的信託公司比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一份監管層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信託業資產已達11.26萬億,但79家基金子公司的資本金規模僅為42.66億元;相比之下,信託公司2015年底16.3萬億元的資產規模背後,其資本金達1676億元,平均註冊資本達24.65億元。
監管層人士認為,正是此前淨資本約束的監管差異導致基金子公司成為了主要套利通道,而規避資本監管更是部分通道業務的主要交易動機。
“例如銀基合作主要是配合銀行將表內資產表外化,以逃避信貸規模管控和商業銀行淨資本約束。”一位監管層人士舉例稱,“一些信託公司將佔用資本金較大,但利潤率較低的通道業務轉移到基金子公司;借道子公司發行集合產品,降低集合信託業務的資本消耗。”
“指標放鬆的可能性並不大,目前保住子公司規模的唯一方法就是增資,提高資本金,滿足淨資本監管要求。”北京一家券商系基金子公司高管透露,“我們已在考慮這方面的動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