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整風肅紀不應“整”掉基本權利
對此按照違紀處理,於情不合,於法無據。反腐整風順應民心,但反“四風”不是反基本權利,也不能取消正當的人情往來和個人消費。
紀委部門加大反腐執紀力度,公眾一般都會報以支持;但山西屯留縣紀委的一紙執紀通報,卻引發廣泛爭議。通報稱,今年9月9日教師節前夕,屯留一中24名教師在學校放假後到飯店聚餐飲酒,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因此責令當事人公開檢討或對其進行集體約談,並在全縣範圍內通報。
我們説反腐要老虎蒼蠅一起打,整風肅紀既要辦大案,也要抓苗頭,抓小抓細,中紀委通報的典型案件中,也不乏“芝麻官”的違紀問題。在這起事件中,普通民眾和輿論對屯留縣紀委的處理有爭議,主要還不是因為這件事太“小”,而是對這些教師是否構成違紀有異議。
24名教師在學校放假後聚餐,共花費1390元,還是AA制付費,人均消費50多元,既沒有公款吃喝,也談不上鋪張浪費,僅從通報情況看,很難説構成違紀。
唯一可能違反規定的,是在工作日的中午飲酒。但是,9月9日是教師節前一天,很多地方學校會按慣例放半天假,所以對這些老師來説,聚餐並不是在工作時間。自己在飯店房間裏吃飯,並未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如果沒有大操大辦、沒有請客送禮,也談不上造成什麼不良影響。對此按照違紀處理,於情不合,於法無據。
紀委加強反腐執紀,普通民眾是歡迎並擁護的。黨員幹部作風的好壞,往往體現在細節和小事中。在紀委反腐執紀的四種形態中,查處日常違紀情況和苗頭性問題,佔了絕大多數。而且,對黨員幹部管得嚴一些也是好事,可以防微杜漸,其實是對幹部的一種保護。因此,紀委部門監督執紀,問題不在於太嚴,而在於是否一視同仁,於法有據。
有網友質疑,這個處罰是“專揀軟柿子捏”“沒事幹了不去管更嚴重的腐敗問題”。這自然有些偏激,如果確實違紀,不分大小都要查辦。但這也確實提出了對違紀標準和執紀邊界的問題,哪些情況算違紀,哪些是正常人情往來和消費行為,並非沒有標準的。紀檢部門監督執紀,也要依法依規,堅持“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同事之間,為了慶祝自己的節日,放假後自己掏錢聚個餐,實屬人之常情,正常消費,對此進行處罰,還上升到“給整個教育系統和人民教師抹黑”的高度,反倒顯得不合情理。
反腐整風順應民心,但反“四風”不是反基本權利,也不能取消正當的人情往來和個人消費。抓作風要防微杜漸、抓細抓小,但紀委部門監督執紀的對象,主要是黨員幹部和掌握公權力的人,不能把公權力之手伸到法律規定之外的私人領域。所以,公眾的呼聲並非沒有道理,基層紀檢部門既要積極作為,也要增強依法履職意識,提高監督執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