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自建房的安全亟待加強
哪個城市沒有農民自建房層層加蓋的現象?哪個城市沒有拆遷拆到一半扔在那裏的房屋?所以,對農民自建房屋的安全質量排查與監管,不能再拖了。
10月10日凌晨,浙江温州鹿城區雙嶼街道中央塗村4間6層農民自建房發生突發倒塌事故。截至目前,共搜救出28人,其中確認死亡22人。對於逝者而言,這般慘痛的結局,無疑是“天降橫禍”。
官方消息稱,倒塌事故之所以發生,是因為農民自建房年代久、質量差,地質基礎不牢,且前階段持續受到降雨影響。應該説,這樣的初步結論,是站得住腳的,但是,這個結論並不意味着,我們可以對農民自建房——尤其是待拆遷的農民自建房的安全問題熟視無睹。
在多家媒體的報道中,眾多知情人不約而同地指出,倒塌房屋及其所在區域的自建房普遍存在加蓋行為。
自建房倒塌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在公眾視線之中。2011年10月23日,廣東廣州就發生一棟三層的農民自建房倒塌事故;2014年9月,山西太原一棟在建自建房倒塌……與之相應的是,民建中央於2015年1月專門建言“農村自建房屋安全亟待加強”。
不少城市都有農民自建房層層加蓋的現象,都有拆遷拆到一半扔在那裏的房屋。對農民自建房屋的安全質量排查與監管,應該被高度重視。
不説別的,廣州、太原發生的農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都發生在加蓋過程中,如果説類似温州倒塌樓房這樣的“歷史遺留”尚不太好介入監管,因為存量太大,那麼,能不能先從源頭上徹底遏制新建自建房的加蓋風險?能不能用有效的監管措施徹底杜絕隨意加蓋的行為?
自建房出現事故,當然與“私自建設”或“違法建設”密切相關,這就意味着要花大力氣治理違規建設。農民自建房,大多發生在城市改造區域,不顧一切加蓋,往往與利益訴求緊密聯繫,一旦出事,很可能是羣死羣傷,後果讓人難以承受。
温州農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再次提醒相關部門,必須全面排查農民自建房的安全質量問題,只有強化監管,對所有的問題都心中有數,方能最大程度地杜絕悲劇再次重演。(曹旭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