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從遲來的三星“召回”反思消費維權
在國家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約談和啓動缺陷調查的情況下,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終於向其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國大陸地區銷售的全部Note7數字移動電話機,共計190984台。儘管中國有句俗語叫“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但從網絡上持續發酵的輿論來看,姍姍來遲的“召回”顯然在不斷消耗着消費者對三星的好感,而隨之觸發的連串追問,仍亟待相關方面給出進一步解答。
對中國消費者來説,眼下將面對的問題是如何順利地“被召回”。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通報,消費者可聯繫原銷售商進行退貨、換貨等相關事宜,因配合本次召回所產生的產品郵遞費用由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承擔。不過,這只是監管方慣例式的提醒,仔細閲讀三星官網10月11日的“最新聲明”,很多操作上的細節仍有待進一步釐定,比如是否需要憑發票,如果“召回”中出現類似國外那種快遞公司不接收個人消費者郵寄時該如何解決,等等。所有這些操作性的細節,將檢驗三星是否真正尊重中國消費者,以及是否切實履行其所謂“做中國人民喜愛的企業,貢獻於中國社會的企業”的承諾。這並非苛求,央視財經頻道10月12日播出的《消費主張》提到,當天上午部分商家仍在銷售Note7,而面對記者的詢問,三星客服當時的説法是“目前沒有細則,無法退換”,建議等待官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