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長”成山,監管何故慢?
據《南國早報》報道,從去年9月開始,有人到南寧市南湖街道那廖村傾倒裝修垃圾。導致一年時間裏,那裏就“長”出了一座長約100米、寬約40米、高達二三十米的垃圾山,“山勢”十分陡峭,觸目驚心。小山的一側原有多間民房,以前住有人家,因為擔心垃圾山滑坡掩埋房子,很多人都搬走了。南寧市城管部門表示,目前已確定這座垃圾山是非法傾倒的裝修垃圾。
公然非法傾倒垃圾,以致垃圾“長”成山,還逼走了鄰近居住的居民,匪夷所思。“美麗廣西”鄉村建設已持續開展了多年,環保理念已深入人心,然而,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裏,監管部門卻沒有對垃圾山進行有效處理,媒體報道後才“領導非常重視”,南湖街道辦才僱來鈎機消除垃圾山滑坡的危害,讓人無語。
監管何故慢,是不知情嗎?不是。附近生活受到影響的村民曾投訴過,南湖街道辦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以前也知道有人在此亂倒垃圾。青秀區城管執法人員也説,往那廖村傾倒裝修垃圾的車輛曾多次被他們當場截獲。由此可見,垃圾山不是偷偷摸摸“長”出來的,是在相關部門的眼皮底下“光明正大”“長”出來的。
是難處理嗎?媒體報道後,相關部門馬上僱來鈎機,消除垃圾山滑坡的隱患,並且確定了將垃圾山降低高度後,在上面鋪上泥土,最後種植草木進行綠化,同時阻斷進出垃圾山道路的處置方案,且公安部門也已介入調查,處理還是很“雷厲風行”的。
看來,垃圾“長”成山,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裏沒有得到治理,根本原因還是沒有把它當回事,沒有真正重視起來。借用南湖街道辦工作人員的説法,是“沒太在意”。面對已經成山的垃圾“沒太在意”,實質上就是不作為,是主動做了“鴕鳥”,沒有履行應有的職責。如此不作為,很難不讓人產生非法垃圾消納場與監管者之間存在利益勾結的聯想。
2014年6月,南寧市城市管理局就印發了《關於規範裝修建築垃圾處置的通知》,規定運輸裝修垃圾的企業、車主如果不到指定的建築垃圾消納場傾倒,將被按法規上限進行處罰。南寧市城管局提供的名單顯示,目前該市共有8個可接納裝修垃圾的消納場。但受訪的多名裝修垃圾運輸車司機都表示“沒聽説過”或“從未去過”。由此可見,非法傾倒垃圾並非個別現象,只是一些地方估計沒有這麼嚴重罷了。
監管部門如果對非法傾倒垃圾不真正重視起來,監管還是“躲貓貓”、裝聾作啞,要等“領導知道後”才“非常重視”,估計還會有更多的垃圾山“長”出來。(潘雲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