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整治明年1月底完成 客户資金第三方存管等正研製
客户資金第三方存管等制度正在研製中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累計問題平台1700餘家,約佔全國機構總數的43.1%
■本報記者 傅蘇穎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其中,P2P網絡借貸(以下簡稱網貸)領域的整治重點是落實網絡借貸機構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網絡借貸機構突破信息中介職能定位開展設立資金池、自融自保、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活動。同時,還強調,不得利用網貸等平台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
同一日,銀監會、工信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五部委聯合發佈《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稱,網貸專項整治工作將於2017年1月底前完成,通過專項整治,防止行業風險蔓延、偏離正確軌道,保護鼓勵網貸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創新發展,提升行業整體形象,迴歸服務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等普惠金融本質上來。
銀監會指出,網貸近幾年的發展呈現出“快、偏、亂”的現象,近兩年網貸行業無論在機構數量還是業務規模均呈現出迅猛增長的勢頭。目前大部分網貸機構偏離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務小微和依託互聯網經營的本質,異化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自保、違規放貸、設立資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線下營銷等行為。網貸行業中問題機構不斷累積,風險事件時有發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累計問題平台1700餘家,約佔全國機構總數的43.1%。
銀監會表示,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開展網貸行業專項整治,對於防止行業風險蔓延、偏離正確軌道,促使行業正本清源、清理行業害羣之馬、提升行業整體形象、確立長效發展機制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據悉,本次網貸行業專項整治大體分為三個階段進行:摸底排查、分類處置和驗收規範階段。要求通過摸底建立較為完整的行業基本數據統計體系,在此基礎上,有關部門要根據轄內網貸機構的風險程度、問題輕重、處理方式將其劃分為合規、整改及取締三大類,制定差別化的整改措施,及時糾偏,做到“一户一策”。
另外,銀監會正在積極研究制定客户資金第三方存管、機構備案及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下一步,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行業監管機制基本建立後,銀監會還將繼續研究其他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網貸有關制度體系。
銀監會稱,下一步,中央和地方相關監管部門,通過引入大數據採集、分析等數據應用模型及監測機制,建立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及時發現並處置行業風險,打擊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同時加快推進和協調相關工作,加強行業的風險防控與預警。此外,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出借人與借款人的教育力度,強化風險意識與自我保護意識,使其自動遠離不良平台;另一方面,作為民間借貸,引導出借人、借款人要遵循“借貸自願、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對自身行為負責,培育成熟理性的金融消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