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學生捐款讓大學精神很受傷
正在籌備40週年校慶的陝西商洛學院近日遭遇尷尬,多名自稱商洛學院在校生的網友發帖,稱學校倡議學生為校慶捐款,有的院系還規定了捐款金額。據報道,該學院確有一些二級學院要求學生為校慶捐款,而且這種要求帶有強制性。商洛學院對此回應稱,學校的確倡議學生自願為校慶捐款,並無強制性規定,只是傳達倡議過程中一些二級學院出現了偏差,學校已進行改正。
對陝西商洛學院這樣一所沒有多大名氣的高校來説,40週年校慶的確是一件大事,倡議在校學生給學校捐款,似乎可算是組織、動員學生參與校慶的一種方式。在許多特定情境中,公共機構一旦組織、動員內部成員參與某項活動,即便沒有大張旗鼓提出強制性要求,其實也必然帶有強制或變相強制的色彩,那些不積極參與或不配合、不服從甚至公開抵制的人,往往會受到某種排斥或歧視性對待。商洛學院倡議學生“自願”捐款,大約也是這種情況,學校倡議書上肯定不會公然出現強制性內容,但其中強制或變相強制的意味,學生並不難體會到,二級學院在傳達過程中,也很容易將強制或變相強制的意思傳達到位。現在,學校的倡議被學生拿到網上吐槽,學校抬出“傳達中出現偏差”之類説辭並不難,只是這種看似高明的辯解,並不能消除人們對學校強制學生捐款的質疑。
舉辦校慶活動時倡議學生捐款,陝西商洛學院並非第一家,此前也有大學校慶動員學生捐款,同樣也引起校內外輿論的質疑。一般認為,大學動員學生捐款應當完全出於學生自願,不能帶有任何強制性意味。其實,質疑還有必要更進一步:即便沒有任何強制性的要求和意味,即便每人只捐款幾元錢或幾十元錢,一般學生都能承受,但大學動員學生為校慶(或學校的其他事項)捐款,真的是個好辦法嗎?
在現代大學制度的治理框架中,學生與大學之間的“金錢關係”只應當發生在兩個環節,一是學生向大學繳納學費,作為向大學購買教育服務的部分費用;另一個環節也很重要,就是大學通過發放獎學金、助學金或其他補助,為學生提供一定的資助與保障。在一些教育發達的國家,許多大學生從學校獲得的獎學金、助學金或其他補助,相當於甚至高於他們向學校繳納的學費,原本是學生“花錢”向大學購買教育服務,變成了大學“花錢”請學生來接受教育服務。在上述兩個環節之外,無論以何種名義要求在校學生向學校捐款,都有悖於現代大學制度的治理原則,於情於理都是説不通的。
發達國家的大學之所以有錢向學生提供比較充分的資助與保障,是因為他們普遍有比較充裕的資金來源——一方面來源於充分的財政投入(以公立大學為主),另一方面來源於社會捐款(私立大學不能或很少能獲得財政投入,因此比公立大學更倚重社會捐款),其中一個重要部分是校友的捐款。在現代大學制度約束下,大學為學生提供了優質的教育服務和充分的資助與保障,既能獲得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和認可,也能強化校友對母校的感恩反哺之情,從而能夠源源不斷獲得來自社會和校友的捐款,形成“大學資助保障學生——提高社會評價認可——獲得更多社會捐款——更好資助保障學生”的良性循環。
中國的大學大多沒有發達國家的大學有錢,難以像後者那樣為學生提供充分的資助保障,但再不濟也沒有“窮”到需要向在校學生“乞捐”的地步。大學動員在校學生為校慶捐款,非但不能增強學生參與校慶的積極性和自豪感,不能增進學生和學校的感情,反而只會讓學生感受到學校的勢利寡恩,讓學生對學校的認同感、歸屬感很受傷,讓全力資助保障學生、全面服務關懷學生的大學精神很受傷。
到底是學生應該向大學捐款,還是大學應該為學生“花錢”?這是一個再也無法迴避的問題,值得每一所中國大學認真思考。(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