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欲與俄共治北方四島?日官方:沒有的事
作者:李珍 卢昊
【環球時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李珍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盧昊】據《日本經濟新聞》17日報道,日本政府正考慮提出日俄“共同統治”北方四島(俄羅斯稱南千島羣島)的建議,將爭議領土作為“共同行使主權區域”,允許兩國居民自由進出和從事經濟與人文交流。但就在同一天,日本政府公開否認了這一報道。對於這樣的神逆轉,日本輿論認為,日本政府尋求以“新思維”拉近日俄距離,但日俄雙方在敏感的領土問題上仍傾向於“謹慎處理”,不希望因此打破當前雙邊關係發展的“良好勢頭”。
《日本經濟新聞》援引“多名日俄政府相關人士”的説法稱,日本政府正在討論日俄共管爭議領土島嶼的解決方案,認為這是雙方在堅持自身主權原則前提下相互妥協的重要方案。俄方也掌握了日方的意向,已經在做相應準備。
對於這一傳聞,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該報道“不是事實”,“日本政府先解決四島問題再簽署和平條約的既定方針一直沒有改變”。《日本經濟新聞》稱,圍繞雙邊關係中的最大懸案即領土爭議問題,日俄正在尋求妥協點。
與此同時,俄羅斯方面也立即作出了反應。俄羅斯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國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安德烈?克里莫夫認為,俄羅斯可能建議日本共同開發千島羣島四島,允許日本公民和企業在這些島上從事一定規模的活動,但是俄羅斯對這些島嶼的主權無可商議。克里莫夫17日向俄新社表示:“只有俄羅斯對千島羣島的領土擁有主權,但可以有數十種方式賦予日本公民、企業和機構一定權利在島上從事各種活動。存在這方面的經驗,包括俄羅斯和國際經驗,這不違反俄羅斯憲法”。
日本輿論認為,如果日俄真的能夠就此達成基本協議,兩國和平條約的簽署談判,以及雙邊戰略關係的加強必將隨之加速。但實現所謂“共管”存在不小的難度,關於如何管理島內日俄人員的經濟活動,如何適用警察權以及審判管理權問題,還有很多難點,即使兩國首腦達成共識,事務級別談判和相關立法準備也需要幾年時間。另外,由於日美同盟的前提,日俄共管地區是否適用於日美同盟的相關法制,也是個潛在的重大問題。有分析認為,在敏感問題上日俄雙方目前依然傾向於“穩步推進”,避免急進以破壞目前外交互動的良好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