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老賴代表”更要把好入口關
17日,記者從四川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截至目前,該院已向資陽市人大常委會、政協資陽市委員會提請取消11名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企業界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資格。資陽市人大、政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即將進行的換屆選舉中,這些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將不再提名。
人大代表是民眾利益的代言人,政協委員代表社會各界參政議政。不論是人大代表還是政協委員,理當帶頭做好行為表率,維護民眾的利益。因此我以為,一個具有失信行為的人,根本就不具備擔任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的資格。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當“老賴”,不僅滋生了惡劣的示範效應,更不利於推進社會誠信建設。或許,正因為如此,上個月由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也明確提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擔任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
從這個邏輯來看,四川資陽擬下屆不再提名這11名企業界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實屬理所應當,順應民意。不過,相比於取消存在“老賴”行為的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資格,如何真正把好入口關,讓存在失信行為的人員不能當選或被推薦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則顯得更加重要。畢竟,這有利於從一開始就建立起一堵“防火牆”,維護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減少侵蝕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發生。
上述道理,其實人人都懂,但現實情況卻讓人樂觀不起來。當前,失信被執行人當選或被推薦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現象,仍在一些地方不斷上演着。據10月18日的澎湃新聞報道,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人王瑛被指在東莞欠下350萬元鉅款至今未還,名字還在《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卻在户籍地當選為區人大代表。目前,當地人大方面回應稱將盡快核實。何以至此?這其中固然有地方上對代表候選人考察不嚴的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可能還是因為過於看重某些企業給本地帶來的經濟利益,而有意無意地放鬆了相關企業主在守法與道德領域的行為審核。
目前,全國各地正在進入換屆選舉期,能不能選出合格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一道嚴肅而重要的考題。各地需要抓緊時間清退那些“老賴代表”“老賴委員”,更需要果斷摒棄過去那種老眼光、舊思維,切實加強力度,嚴格考察候選人的種種履歷和資料,嚴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入口關。如此,才能從源頭上杜絕“老賴代表”“老賴委員”再次出現。(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