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調整個税,“高收入者”含中產階層嗎
作者:环球时报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激發重點羣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其中有這樣一段文字:“進一步發揮税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税在內的税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税收調節力度。”
這當中最後一句話“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税收調節力度”被有的媒體單揪出來,並且配上解釋,稱“高收入者”是指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羣體,引起網上輿論譁然。
2005年國家修改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時,規定年收入12萬元以上者應當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年收入12萬元當時被輿論説成是“高收入者”的門檻。有些媒體用十多年前的這個門檻套對國務院最新文件中的“高收入者”,這恐怕是它們自己的牽強附會。新華社24日援引多位知情專家的話説,“12萬元”的説法是謠言,它不是劃分高低收入者的界限。
這起輿論事件被文件上的一句話和媒體的一個歪曲解讀就輕易點燃了,這背後的邏輯令人深思。隨着納税成為中國各階層普遍履行的一項義務,個税税率及相關法規的任何變化都將是輿論場的頂級大事。中國大概已經到了政府每一項增税都會面臨部分輿論反對的時代。
觀察西方社會可以發現,增税或減税,以及給某一個羣體增税或減税,往往成為西方國家競選活動中最突出的政策宣示。這項主張喊準了,或者喊歪了,很可能成就或者粉碎一個西方政客的政治抱負。這足以見得税收變化與老百姓利益有多強的相關性,人們對把血汗錢的一部分交給國家註定是“錙銖必較”的。
“徵高補低”是所得税調節的世界性原則,上述最新文件中的説法契合這一原則,本應無可厚非。即使這樣,只要一提“增税”,還是會有一部分人超級敏感,關於這一點,政策制定者一定要了然於心。
新文件中沒有説“高收入者”的界定標準是什麼,這給輿論留下了想象空間。不排除把這個概念匆忙與年收入12萬元聯繫起來的媒體有故意刺激輿論賺眼球的意思。問題是,這就是當下的輿論現實:一旦在敏感問題上出現了模糊的空間,一定會有輿論力量帶頭渲染往前衝,並引來大量跟進炒作。不要忘了,自媒體已經成為互聯網輿論場上的主力玩家。
這種時候一個比較籠統的“個税調整預告”就對應了很高的輿論風險。總會有“誤讀者”主動“碰瓷”,往上貼,其結果就是我們最近兩天看到的樣子。
對“高收入者”增税有必要把這個羣體是誰儘早界定出來,避免非“高收入者”因為擔心自己也被划進去,也跟着反對這種調整,無形中壯大反對者的陣營,增加推行新政的難度。
“12萬元”的謠言被新華社否定了,但估計還是會有一些年收入高於12萬元的中產階層人士心存不安。需要承認,中產階層是中國履行個税繳納義務的主體,因為他們掙多少錢最清楚,最難避税。此外他們繳税的負擔也相對較重。如果他們擔心個税新安排把他們作為增税對象,接下來的輿論波動恐怕還會有。
中國會對中產階層增税嗎?我們對此表示懷疑。中國當下最緊要的大概是讓真正意義上的“富人”認真履行納税義務,停止與他們相關的税收流失。如今很多城市中產階層對增加收入的前景信心不足,在大城市有買房和換房壓力的人尤其感到生計艱難。政府要充分了解中產階層的境遇和心態,消除他們不必要的顧慮,儘量爭取他們對國家出台新政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