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改革跨過中等收入門檻
不斷彌合這一差距,不斷縮小各地區、各階層的收入差距,是改革者的肩頭重任。持續推進勞資兩利,嚴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才是縮小收入差距的治本之策。
近日,有機構發佈報告稱,中國已成功跨過中等偏高收入門檻,正式進入中等偏高收入國家行列。這一學術界的理論判斷一出,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少網民吐槽:國家已進入中等偏高收入的行列,怎麼我們的收入不是中等偏高呢?其實,近年來關於平均工資的討論、最低工資的標準,都曾有過類似質疑聲。那麼,個體收入與生活水平的感受,為什麼會與數據、理論相差較大呢?
其一,統計數據、相關標準與公眾的日常認知存在客觀差距。比如,這次報告中的“人均GDP”被很多人誤認為收入。事實上,GDP不僅包括居民收入,還有企業的利潤收入、金融機構的利息收入及政府的財税
收入。而且,大多數簡單的算術平均值,也確實忽略掉了“邊緣羣體”、特殊人羣的尷尬。想一想,北上廣深年薪20萬元的家庭,與中小城市年薪10萬元的家庭,顯然無法比擬。
其二,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這讓一些人的增收並沒有直接帶來幸福的體驗。實際上,無論橫向國際對比,還是縱向和我們過去比較,國人的收入水平確實在持續增長,也在客觀上跑贏了物價水平,基本相當於GDP的真實增速。但收入增長的同時,人們對更高水平的醫療、教育、居住、旅遊的要求更高,這一塊“多出來”的支出,往往會沖淡幸福的獲得感。
這主客觀兩方面的因素告訴我們,對待機構發佈的統計數據與分析,應當秉持客觀、理性的態度。一方面,不為個別“噱頭”所動,也沒必要製造對立情緒;另一方面,需要實實在在看待自己的收入增長與預期目標的差距。當然,不斷彌合這一差距,不斷縮小各地區、各階層的收入差距,讓更多人的幸福感更真切,讓更多人的獲得感更真實,也是改革者的肩頭重任。
收入直接聯繫着幸福感、獲得感,改革面對的第一道關就是收入分配差距問題。不少人認為,當前收入分配的差距是來自城鄉之間、區域之間、行業之間,其實這些勞動者之間的差距不是最主要的制約因素。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獲取的超額利潤、超額報酬,才是勞動者收入相對降低的主因。
因此,持續推進勞資兩利,嚴格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才是縮小收入差距的治本之策。
從面上看,實現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應當是大概率事件。但是,“翻一番”的成色到底有多高,中低收入羣體所佔的比重能不能更高一些,他們分到手裏的貨幣收入以及與之相對應的購買力,能不能更紮實一些,既離不開經濟的平穩發展,又離不開初次分配結構“蹺蹺板”向勞動者的合理傾斜,更離不開政府部門對收入分配秩序的規範、治理。跨過“中等收入陷阱”,靠改革;跨過“中等收入門檻”,攜手奔向共同富裕的社會理想,仍然要依靠全面深化改革的步步為營、久久為功。(洪樂風)